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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逃亡海外实况

2001-10-3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赖昌星和女人

赖昌星是在24岁那年结婚的。妻子曾明娜,小名“美好”,按当地习惯村里人称她“阿好”。曾明娜也是晋江人,小赖昌星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周岁。因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龄,也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在当地农村是很普遍的。曾明娜算是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

婚后,他们生育两男一女。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倒也融洽。她跟赖昌星一祥,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挡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握财权,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眼下,她随夫逃亡加拿大,是我公安机关通缉的要犯。

赖昌星的第二个女人姓蔡,石狮人。是赖昌星在石狮办服装厂时结识的。当时的蔡某也是做服装生意。接触久了,暗生恋情,继而同居,生下一子。据赖水强介绍,这位蔡某人挺聪明,又极乖巧,不争名分,死心塌地跟随赖昌星。曾明娜对她毫无办法,只好认了。

惟一的条件就是,生不见面,死不同穴。既顾大局,又讲原则。可见曾明娜也非等闲之辈。

后来,这位蔡某也带着儿子到香港定居。儿子由赖昌星和她共同抚养。

赖昌星经常出入风月场所,喜欢的女人自然不少。但为其家族认可的,仅有曾明娜和这位蔡某。

与赖昌星交往且有暧昧关系的女人中,有个红极一时的女歌星,身份特殊,擅唱主旋律,长着一张娃娃脸。赖昌星由喜欢她的歌到喜欢她的人。赖昌星除了钱一无长处,很难理解这位并不缺钱的歌星怎么会沦为赖昌星的猎物,让赖昌星“如愿以偿”。

据云,赖昌星赠送给她的“感情费”是在京域一幢价值700多万元的别墅,外加两三百万现金。赖昌星案发,女歌星在京城为他到处说情递信喊冤,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令人可悲可叹可惜。还据说赖昌星付给她的这些“感情费”均被依法没收,到头来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买豪宅挨宰

惶惶如丧家之犬的赖昌星到达香港,耳边时时萦绕着庄如顺的话:“我已经被注意了。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声音凄凉中带着绝望。赖昌星绝没料到,这个上了他的贼船不能自拔的省公安厅副厅长,因为为他通风报信而落网,后又查出受贿,一审被判死刑。

香港自然不是久留之地。那么,逃到哪里呢?赖昌星思来想去,选择了加拿大。他带着妻子曾明娜和二男一女,一家5口人匆匆飞往加拿大的温哥华市,投奔A先生。时在1999年8月中旬。香港回归前也和加拿大一样,同属英联邦。因为有这么个历史渊源,香港居民往加拿大可以“落地签”,即只须持香港护照在入境时办个签证手续就成了。

赖昌星和他的家人顺利抵达温哥华。A先生没有食言,亲自开车到机场接他们,把他们安置在位于温哥华近郊他的那幢豪华的住宅里。殷勤备至,热情有加。

住了几天,赖昌星和妻子商量,此处虽好,毕竟是朋友的家呀。还是自己购置一幢楼吧!妻子表示赞同。

赖昌星便找A先生商量,请他帮忙购买房子

后来,赖昌星才知道,这位“朋友”狠狠宰了他一刀。至少赚了他一两百万港元。原来,当年他买房时,正值港人入迁房价狂飙。后来,外迁的港人发觉回归后的香港并没两样,又纷纷迁回香港,温哥华房价暴跌。原本精明过人的赖老板不知底细,一来到这陌生的国度先就挨了宰。当然,挥金如土惯了的赖胖子对此不甚在意,笑笑罢了。

出入赌场

在豪宅里住了个把月,赖昌星又不安分起来。

过惯了犬马声色、纸醉金迷日子的人,哪能耐得住这份寂寞、这份冷清?

他刚到加拿大时的那份恐惧与警惕没有了。

他给住在温哥华的几个老朋友挂电话,请他们到他的新居来。

渐渐地,在他的身旁又聚集起一帮吆五喝六、前呼后拥的马仔。

赖昌星喜欢摆阔,不管什么场合,希望有一帮人围着他转。

这帮人深谙赖昌星嗜赌如命。据说,他逃离厦门前一、两个小时,还在红楼的7楼办公室用电话指挥澳门赌场的豪赌。他们把赖昌星带到温哥华市郊尼亚加拉瀑布城的一个赌场。

加拿大的赌场,不同于美国的拉斯维加斯或香港、澳门的赌场。加国赌场由政府和私人合股经营。赌注加以限制,每注不得超过500加元。赌场设有探视器监视,防止在赌场放高利贷或洗钱等违反加国法律的行为;同时也防止赌场打劫。

赖昌星一伙人频繁出入赌场,很快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因为在这伙人中,有香港的失业警察,有从中国广东逃出去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也有有黑社会背景的人,总之,鱼目混杂良莠难分。

还有,在赌场里,这些人放浪形骸,举止行为不同他人。嘻嘻哈哈,高声喧闹,赌资你拿我的我借你的,有放高利贷之嫌。尤其是为首的那位40出头的矮胖男人(赖昌星),出手阔绰,赌注下得凶狠。在尼亚加拉赌场,仅一个多月中,他就输掉四五十万加元(约合300多万港元),他连眼也没眨一下。

按照加拿大法律,监管部门决定对赖昌星这帮人采取措施。

那天,赖昌星领着一伙人又来到尼亚加拉赌场,却让保安有礼貌地挡在门外,不准进去。

赖昌星等人颇感意外,满脸的疑惑:哪有开赌场不让人赌的?你们西方国家不是最讲自由吗?怎么我们连赌的自由也没有了?保安人员脸无表情,指着张贴在赌场外面的一纸公告,上有他们这些人的放大照片,公告通知各赌场,不准这些人入场。赖昌星实在弄不明白,他心甘情愿把钱扔给赌场,人家非但不接受,反而把他拒之门外。这赌场老板是不是脑子出了毛病?

赖昌星在温哥华短暂的赌史,至此结束。

被加拿大警方拘捕

赖昌星是在2000年11月23日晚上,在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的。警方拘捕他的理由是“逾期居留”,违反“移民法”。其妻曾明娜则是在家中被便衣带走的,关在贝那比女监。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时她的几个孩子正在看电视,无动于衷。警方由此推测,这个家庭缺乏“人情味”。孩子们却说,当时那些人只说是把妈妈带走问她几件事,还以为她去一会儿,很快就会回来的。所以,不以为然,根本就不知道妈妈是被抓走的。后来还是妈妈从监狱里挂电话回来,才知道父母都被抓走了。孩子们抱在一起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赖昌星夫妇被捕,苦了他们的三个孩子,只能吃“方便面”过日子。三兄妹多次到监狱探望父母。此时的赖昌星,如果良知未泯,应该会内疚的!据说,他对个子瘦小的大儿子说,“好好读书”,“不要走我的路”,情不自禁落下了泪。在女监的曾明娜,每当看到孤苦无援脸黄肌瘦的孩子时,总是泣不成声。

他们在监狱里蹲了三个月。赖昌星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请求,让他们夫妇保释回家软禁。一名裁判官判决准许,但移民部担心赖夫妇乘机脱逃,不同意裁决,提出上诉。结果被联邦法院驳回,维持原判。2001年2月初,赖昌星夫妇离开监狱,在家中接受软禁。但是,赖昌星必须为此付出高昂的费用:缴付8万加元的保证金以及每月支付8万加元给守卫他们的私人保安公司。

保安公司在他的豪宅安装24小时电子监视器,以确保他们不会“弃保潜逃”。又过了两个月,即200l年5月下旬,不知是真或假,赖昌星以无法支付律师费及监护费,撤消原先聘请的律师以及保安人员。夫妇俩再次被移民部拘禁。赖昌星被带到温哥华候审中心;曾明娜仍关在贝那比女监。

2001年7月3日(加拿大时间)加拿大难民甄别委员会举行听证会。作为听证会上反驳他申请难民资格的加国政府移民部,之前已多方调查,取得赖昌星涉嫌走私和行贿的证据。加拿大移民当局还请了几位中国办案官员和一位中国法律专家出席赖的“难民”听证会,当庭作证。

结果如何,到时自有分晓。

(摘自《风暴——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纪实》,作家出版社200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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