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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必要的说明

2005-04-27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贵报4月20日,第一版刊登了钱锺鲁先生答记者、第七版吴全韬先生有关钱锺书先生名字的文章,我完全同意。

吴先生在文章中提出,“弄不清是报导的转述有误,还是栾先生确曾说过”,这是一个合理的疑问。我在此负责地说,我从未接受过记者采访此事,更没有说过吴先生怀疑的那段话。

有关这个话题,追

根溯源,是在《为了汉字文化的伟大复兴学术研讨会》后,我与该会议主持人李敏生等先生闲谈引起的。不料未经我本人同意,被北京××晚报的一位年轻记者捕风捉影地登上了该报3月28日B11版,毫无缘由地将“锺”字全部错写成“衷”,甚至还把李先生的话插进了他的文章中。我当天深夜就向该报提出异议,并建议为挽回影响需刊发订正文字。该报同志向我郑重道歉,又在3月31日A03版刊出了更正。为了照顾报纸和那位实习记者,以和为贵,我也就不再追究了。

至于一个人的名字的写法和读法,我从来认为应遵守“名从主人”这个古已有之的原则。锺鲁先生和全韬先生都尊重此原则,我与之同道。在当前的文化大潮中,把假做为真,将真说成假,已司空见惯。钱吴二位先生的求真打假精神,令我钦佩仰止。

栾贵明20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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