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大图书市场监管力度,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对违规发行单位建立专项档案。
这份《关于建立出版物发行单位违规档案的通知》称,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出版总发行单位、批发单位、连锁经营总部、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书
总署在这份通知中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局在2005年9月底前将2005年以来的违规发行单位的材料报送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今后每季度末集中报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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