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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和宪政建设新探

2005-10-19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法治与宪政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是一本研究和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和宪政建设与发展的著作。该书以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尤其是以1987年作为时间起点。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是因为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不仅使国人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从理

想回到了现实、从理论回应了国情,而且使过去那种理想化的、纯粹社会主义阶段的法律观、法治观、法学观,回到了它们赖以存在的中国现实生活,回归到了它们得以生根成长的中华大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思考和研究中国的法学理论、中国法治与宪政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产生了重要的定位和定向作用。从此以后,中国学界研究法理学中关于法的性质、价值、功能等问题,都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基础相关联,与国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思考相关联,与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和“三个文明”建设的理论相关联。

书中主要涵盖了法治(依法治国)、宪政和法理学三个方面的内容。

在法治(依法治国)方面,该书论述了法治与法制的区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等问题。其中有三个论题的背景值得特别关注:一是作者于2003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2005年7月9日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六次集体学习的讲授中,使用了关于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若干内容;二是关于法治与法制相区别的观点,对在十五大召开前以内部报告的形式,推动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到了一定作用;三是于1990年代初期提出的关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与司法机关建设的某些建议,至今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宪政方面,书中集中讨论了宪政与执政党的执政方式、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宪政阐释、宪法修改的研究报告、政府立法的几个宪政理论问题、中国《紧急状态法》的宪政立法模式等问题。

在法理学方面,该书关于中国法理学的命运、法学研究方法的过去与现在等问题的论述,关于法理学研究的若干篇综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若干理论问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人权理论、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理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讨会综述、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综述、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研讨会综述、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研讨会综述、努力开创跨世纪法理学研究的新局面――都记载了中国法治与宪政变迁过程中法理学思考的印记。

这本书从一个重要侧面和角度,集中探讨并反映了近20年来中国法治和宪政理论与实践变迁的历程,值得法律和法学工作者及其他感兴趣者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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