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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点”

2006-03-0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北京市丰台区 马龙生 我有话说

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维龙,在全市宣传工作会议上要求,举全市之力,用抓大工业项目的魄力,将文化产业打造成珠海新的经济增长点。

反复研读报道,笔者以为,邓书记提出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当是珠海未来文化产业建设的灵魂所在。除了文化产业操作层面的几大规划、几个项目

,我以为关键还是要从思想观念上解决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怎样互为融合、互相促进这一问题。

英国人类学家泰靳在《原始文化》一书中,首先把文化定义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和习惯的复合整体”。从整个社会意义上谈文化事业,无疑是植根于上述范畴,且服务于民众的保护、挖掘、创新过程,并通过文化的渗透力,对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智慧等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促进社会文明。当前我们强调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正是要确立这样一种“大文化”的理念,实施保护、挖掘、创新以及文化渗透基础上的产业化开发。但是近年来,不少地区尽管也都提出了“文化立省”或“文化立市”的口号,但是也有不少走入了“文化产业占到百分之多少”的、只重“产业”不重“事业”的误区,为人们增加了困惑与不安。

广东省文艺批评家协会主席、著名岭南文化研究学者黄树森教授曾说过这样一席话:“经济与文化,是情侣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经济是船,文化是浮力,浮力越大,船的载重力越大,文化的较量是最终定输赢的。”黄教授的话中内涵,我以为就在于如何把“大文化”理念,渗入全体市民的内心世界,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与其它工作等形成良性互动。这比建立多少有形的文化设施、把文化当作“赚钱机器”更有意义。试想,从“推销经济”到“创造消费经济”;从引入现代经营理念的经营,与原始的“拍脑门经营”,哪个更有文化,不是一目了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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