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公布了《关于规范图书出版单位辞书出版业务范围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自5月1日起,出版业务范围中无辞书出版业务,但超范围出版辞书的图书出版单位,一律停止辞书出版、发行业务。已出版辞书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总署质量检查为合格的,方可继续发行。正在编辑
(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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