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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商为什么不信任Google

2006-06-2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康慨 我有话说

尼基尔・牛顿 / 摄影:埃克塞尔・塞德曼

与高调进入出版市场,协助出版社市场营销相比,Google在另一搜索领域――与图书馆合作的搜索项目却遭

遇滑铁卢,屡受出版社与作者质疑,法律诉讼不断。

去年,Google企图以图书内容搜索服务建立全球网络图书馆的宏伟理想,虽令读者充满期待,却让出版商感到极大的不安。去年10月,麦格劳希尔、西蒙和舒斯特等多家出版公司已联合以版权受到侵犯为由,在纽约将Google诉上公堂。今年6月初,拥有瑟伊出版社等多家名社的法国马蒂尼埃(La Martinière)集团,也以同样理由,在巴黎一家法庭对Google提起诉讼。

如果真如Google所许诺的那样,未来的全球图书馆不仅可以造福读者,也将使出版商和作者受益。那么,为什么它还会遭到出版界如此激烈的反对呢?

今年3月4日,在《卫报》所举办的世界图书日论坛上,布鲁姆伯利公司(《哈利・波特》的出版商)首席执行官尼基尔・牛顿发表演讲,呼吁出版商联合起来,抵制Google的图书搜索服务。尽管他的言辞不免有些意气用事,其观点却很有代表性。我们不妨摘译若干,来听听他的担心和疑虑:

如果你在Google的“图书搜索”中输入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便会发现自己要开始一场意外的旅程。Google页边的广告程序,会链接到一家名叫“远大前景约会”(广告辞是“今天找到你的真爱”)的婚介公司,这实在是庸俗不堪。我们可以相信,这决非狄更斯的初衷。相反,他对Google的图书馆圈地运动,没准儿会恶言相向。

这种圈地运动涉及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扫描版权过期的作品,由一些大图书馆供书,边儿上便是此类广告。这并不违法,尽管它显得很没文化。

Google掠取图书行为的第二个方面,以美国的图书馆为例,则事关对以出版为目的的版权作品的扫描,而并无版权持有人事先的直接认可。也就是说,未经作者或其继承人的同意。Google先行扫描,日后再就版权作品征询同意的决定,实乃轻率之举。在美国,这已经让Google被出版商们告上了法庭。

最遭罪的还是作家们。狄更斯是没法儿醒过来保卫他作品的完整了。如果他还活着,想必会为此一搏。他曾为版权问题奋战。他的作品有不少在美国被翻印,而他是呼吁进行国际版权保护的先驱。在英国,他曾诉诸公堂,以阻止有人续写其《圣诞颂歌》。他将《匹克威克外传》题献给托马斯・努恩・塔尔福德爵士,正是后者于1837年提出了《版权法》。

在狄更斯的鼓舞下,我相信,我们要行动起来,对抗Google。它为自身利益,欲将世界文学商品化的举动必须被阻止。所以,我号召互联网用户联合起来,抵制Google的搜索服务,直到它取消在美国未经事先许可而扫描图书,并中止将页边广告加诸文学名著的行为。今天就把你的搜索引擎换到MSN或Yahoo吧,直到你听说Google已经停止此类行为,换了别的场合,此举会被形容为“盗窃癖”的。

当然,Google并不是如此描述其行为的。他们说,这全都是为了全世界的文化传承,而非意在谋利。我知道,他们正在发起一场公关行动,以图达成这种效果,继而说服作者和出版商们提供自己的书,用于Google图书搜索的扫描,同时又不给他们任何事先支付的报酬。我不会买这一套,更不会买页边广告上的任何东西。

你也许是那种喜欢广告无处不在的人。你也许不会觉得Google把街头游医的广告放到《化身博士》旁边有什么不妥。要么就是把一种“现代而经济的垃圾处理系统”的广告,放到艾略特的《荒原》上。或者给弗吉妮娅・伍尔芙的《到灯塔去》,加上一个在八层塔楼里饮食自理的度假广告。但是我会。

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一切非常滑稽。换一个角度,则令人震惊。最糟的是,因为这些恶心广告而付给作者和出版商的实际报酬是微不足道的。因为这些链接而直接产生的图书销售量的增长亦不值一提。不管你怎么看,都像是作者们遭到了打劫。他们需要说说这事儿了,要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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