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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报”成为报刊业首个“中国驰名商标”

2006-11-0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张隽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下半年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山西师范大学语文报社注册商标“语文报”榜上有名。据了解,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媒体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10月24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语文报”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太原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语文报社是国内创办最早、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语文报刊社。它的前身语文教学通讯社创办于1978年。1981年《语文报》诞生后,语文教学通讯社改名为语文报社。目前,语文报社拥有10报5刊1家网站。它的产品中,既有以国内中小学师生为服务对象的《语文报》、《语文教学通讯》系列报刊,也有以海外学子为服务对象的《语文报・北美月刊》和《语文报・大洋洲版》,报刊期发行量在全国同类报刊中名列前茅,多次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报业协会、中国语文报刊协会等评为全国优秀报刊和报业经营先进集体。《语文报》被誉为“中华语文第一报”、“学生第一报”,“语文报”连续三届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近年又把它纳入山西省实施文化强省的战略规划之中,确定为山西省文化产业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目前我国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规,因此,“语文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意味着它不仅在国内将依法受到全面保护,而且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诸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等有关国际法规的共同保护,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这种保护都将是长期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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