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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喜《咬文嚼字》被挑刺

2007-07-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河北省涿州市 周宏 我有话说

报载《〈琼瑶误说科举〉有误说》(见6月11日《中国新闻出版报》三版),指出《咬文嚼字》今年第四期刊登的《琼瑶误说科举》中,有三处误说需要纠正,并一一举例说明。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无疑是件好事。

《咬文嚼字》素有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啄木鸟”之称,给其挑错不仅不容易,弄不好反被“啄”。记得今

年初《咬文嚼字》公布了2006年中国出现频率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十大语文差错后,许多读者对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孟子的“食色,性也”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而剑指《咬文嚼字》。而《咬文嚼字》则表示是有的媒体误报,并以《新民晚报》1月16日在报道中称“‘食色,性也’一语出自《孟子・告子上》,它是告子而不是孔子说的”为例,让人深感《咬文嚼字》是不可随意“咬”的。但俗话说人无完人,一本杂志由于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偶有疏漏亦在所难免,关键是要有人敢于纠误。记得几年前大连出版社出版过一本《咬咬〈咬文嚼字〉》,对原刊物在政法历史、社会文化、科学技术、逻辑语法、语词文字、数字时间、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引文书证、校对修订等各方面的失误和不足一一进行了纠正,不仅令读者受益匪浅,想必也令《咬文嚼字》的编辑引以为戒。正因如此,近两年能为《咬文嚼字》挑差错者屈指可数,能成文并刊出《〈琼瑶误说科举〉有误说》更是难得。由于我国新闻出版界把今年作为新闻出版质量年,而准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又是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质量的重要一环,这就要求新闻出版工作者应把咬文嚼字作为一种职业习惯,同时媒体间亦应开设有错必纠的平台。既然《咬文嚼字》把准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视为己任,其他新闻出版单位也责无旁贷。笔者欣喜《咬文嚼字》被挑刺,并不是说不容《咬文嚼字》有差错,而是欣喜人人都崇尚咬文嚼字。如果各新闻出版单位都不忌讳纠错,甚至把给《咬文嚼字》挑刺作为一种常态,相信各种差错的生存空间将明显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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