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为《山西文学》选编了一本书,叫《和钱钟书同学的日子》,选的大都是这个刊物上发表的旧时代文化人为人行事的文章,有的是亲历,有的是探究,有的是考稽。即如用作书名的这篇,就是钱钟书的清华同班同学常风先生写的。
常先生的这篇文章,当初还是我约的。先前我跟常先生并不相识,相识的是他的
常先生五年前就去世了。今年7月,书出来了(陕西人民出版社),编辑部开出寄样书的单子让我看,我一看,寄的还是常风,便划去写上郭先生的名字。过了几天,郭先生的女儿打来电话,一是感谢我的寄书,二是问可不可以再要几本,她说了个数字,我说可以,编辑部有个年轻人在山大读硕,回老家去了,等她回来让她送去就是。
那年轻人一时回不来,这事儿就拖下来了。当时我是那样说了,心里总觉得,这事儿还是我来做更恰当些。毕竟是老师嘛,弟子礼还是要执的。
正好前天有个会在省社科院开,社科院在并州路上,往南不远就是山大,机关的车子把我们几个人送到社科院后,我让司机再辛苦一下去趟山大。书,已经带上了。事先打过电话,进了常府,还是那个熟悉的书房,郭先生已端坐在沙发上等着了。郭先生的耳朵更背了,眼睛也不好使,她女儿说了几句,我看郭先生似乎并没有弄清我是谁,便拿起茶几上的纸与笔,写了我上学时的名字。郭先生拿起凑在眼前看了,一下子激动起来,几乎是突兀地说:
“安远同学,我要向你道歉!”
我一时不知所措,郭先生有什么向我道歉的呢?
“几年前你来过,问我一个问题,我说无可奉告,你听了拂袖而去,我心里很难受呀。你要理解我,那时常先生病重,我心情不好,才那样说的。你走了,几年也不来我家。”
我和她女儿都糊涂了。常先生去世后,我曾来家里吊唁过。再说,什么情况下,我也不会拂袖而去呀。
“就是的,”郭先生面带戚色,几乎是悲伤地说,“去年冬天,山大开个传记文学会,李维永来家里看我,说你也在会上,我很想让你来我家一下,向你道歉,可我怕你不来。”
她说的李维永,是李健吾先生的小女儿,他们两家是通家之好,常先生、郭先生和李先生,均为当年清华的同学。不同处是,常先生和李先生是西洋文学系的,而郭先生是历史系的,跟吴晗是同班同学。
我羞愧地低下头,传记文学会在山大开了几天,我确实没有想过来看看郭先生。
“安远同学,我真心的向你道歉!”
什么事呀,肯定与常先生有关,可常先生去世已经五年了,什么事让她老人家五年来耿耿于怀不得释然呢?我总也想不明白,在她女儿的提示下,我在纸上写了“我早就忘了”。郭先生看了,指指自己的嘴,说牙全掉光了,问我能听清她的话吗?我点点头,她欣慰地笑了。至此我才意识到,她反复说的,只是要向我道歉。又拉住我的手,要我往前靠靠,我靠过去,她往前凑凑,眼睛几乎贴住我的脸,从这边看到那边,末后说:
“安远同学,你还跟学生时一样年青!”
这是一位98岁的老人,是我祖母辈的人了,多少年来,我从没听过这样的话。一时间泪水模糊了双眼,又不敢在老人面前落下来,抬头看见墙上常先生的遗像,站起来跨前一步,深深地鞠了三躬。时间不早了,司机还在楼下等着,该走了。俯下身,握握郭先生的手,指指窗外。见我要走,郭先生挣扎着要站起来,我按住了,连声说:“你老人家保重,保重!”这次她听懂了,满脸慈爱而又忧戚地点点头。
一连两天,郭先生那慈爱而忧戚的面容不时在我面前闪现,我也一直在想着郭先生的道歉。什么事呢?就在写这篇文章前,突然想起来了。常先生去世前一两年,我怂恿《太原日报》的一个女记者,为常先生写部传记,曾陪同这个女记者去过常府两三次。不久常先生去世了,这事儿也就搁下了。可能是最后一次吧,我问郭先生,钱钟书写给常先生的那首诗的诗题中说,“才人失路有引刃自裁之志”是怎么回事,郭先生当即答道“无可奉告”。我不敢肯定是不是这件事。若真是这事儿,那要怪我,常先生躺在病床上,眼见时日无多,我竟问了这么个不恰当的问题。要道歉的,该是我这个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