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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娜•康特的刀锋

2008-02-1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殷实 我有话说

20世纪初,鲁迅先生曾经从日文转译过芬兰作家明娜・康特的一个短篇小说《疯姑娘》,刊登在“现代小说译丛第一集:周氏兄弟合译文集”中,似乎并未引起读者的注意,1961年,由明娜・康特的小说《根据法律》改

编的同名电影也被译制为汉语在我国放映,这是明娜・康特的作品在中国传播的仅有记录。

明娜・康特出生于一个工人之家,自幼目睹贫苦工人的生活,后来曾进入一所师范学院读书,因与该校一位老师结婚而辍学。丈夫不幸早逝后她一直孀居,靠经营父亲留下的棉纱店和微薄的写作收入养活7个孩子,在完成大量的工作和家务的同时坚持写作。她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批判现实主义者:既看到社会实质上的不公,更看到女性自身的致命缺陷,而她对自己不满意的现实表达看法的方式,是从揭示个人,尤其是一般饮食男女的软弱、自私、嫉妒、贪婪等人性的弱点入手。她通过戏剧冲突强烈的文字,来鞭笞芸芸众生的简单的良知,而不是沉湎于宗教家、学院派们晦涩深奥的灵魂纠葛,并由此提出对理性、秩序和高尚德行的严厉要求。即使是在对穷苦人、受难者的深刻同情之中,亦蕴含着她坚定的立场,这就是人对内在自我的冶炼和改造,人对伦理生命的绝对要求。以鲁迅转译过的《疯姑娘》(现在余志远先生直接由芬兰语译作《老处女》)为例,在女主人公莎拉・赛琳因不切合实际的幻想破灭而导致凄惨人生的故事中,明娜・康特针对的其实是一个女人的可怕虚荣和过度自恋,此人直到被人们称为“疯姑娘”的可悲晚境,都没有尝过爱情滋味,皆因年轻时与某个大公在舞会上的一面之缘而幻想难抑,在可笑的等待中痛失华年。这篇作品似无关什么社会议题,但如此病态的人生,正可见其时芬兰社会的某种奇风陋俗。

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一个最有趣的方面就在于,人生中的绝大多数矛盾,往往都既表现为社会问题又表现为个人问题,是根本无法割裂的。鲁迅当年讨论易卜生笔下的主人公娜拉的出走时,之所以不那么乐观,就在于他对父权、男权根植中国社会这一事实的充分了解。看似可能是个人在自由选择,实际上并没有选择的自由:“娜拉出走以后,不是堕落,就是回来。”无独有偶,明娜・康特也因反对将现实加以美化而享有“芬兰易卜生”之名。明娜・康特生活的时代――19世纪60年代,正逢芬兰社会的急剧变革转型,农业停滞,工商业崛起,大量人口涌入城市,贫富分化严重,有钱人的极度挥霍和为生存挣扎的贫困者的绝望,成为触目可见的社会现象,这些在她的小说和戏剧作品中都有细致而深刻的揭示。

明娜・康特真正将笔力聚焦于严峻社会现实并加以犀利表达的作品,是《苦命的孩子们》,这部剧作中的主人公托布拉・海依基,很容易让我们想起《雷雨》中的鲁大海。托布拉・海依基是来自北方省的打工者,他和几个工友都靠给铁路上的“老爷”们干活维持生计,家境困顿,几乎难以熬过冬天,这时候却听说“老爷”们为了减少开支将要停工,于是前往办公室论理。在发生冲突招致警察抓捕时他们逃往森林,并铤而走险,在罗奥霍山庄园纵火,乘乱“取钱”打算要“分给那些需要钱的人”,最后被判纵火、盗窃和谋杀等罪。这是一个典型的受压迫者起而反抗,但最终失败的故事。作家通过工人中的一个基督徒亚拉的形象,展现人在“越规”反叛社会时抉择的痛苦:“我能向谁求助?也许整个世界也不能减轻这份烦恼。”他宁可现在就被关进监狱,也不想在将来受地狱之苦。这个可怜的人最后死在暴怒中的托布拉・海依基的枪口之下。明娜・康特笔下的穷人们,并非是有所谓阶级觉悟的“先进分子”,他们对骄奢淫逸、贪得无厌的不义者们也许恨之入骨,但对造成贫穷现象的那一社会制度和文化习俗本身,并没有更深的认识,对于自己之所以试图以暴力反抗既定秩序这样的冲动,也无法作出什么合理的解释。托布拉・海依基一会儿想的是从富人和有权势者那里把自己的劳动所得夺回来,一会儿想的是逃到美国去,用双手养活自己的妻子,即使当他们已经走上杀人越货的亡命之路时,也并不是没有恐惧、犹豫和怀疑。此剧当时在芬兰首次上演后就遭禁演,说明是触到了统治者及其社会制度的痛处。

对现实的不公正、不合理甚至是野蛮现象进行剖析,是明娜・康特的小说和戏剧作品重心所在。这位天才的观察家,将自己锐利的眼光对准处于弱势的劳苦大众的身心疾苦,对准酗酒、家庭暴力、玩弄女性、歧视异族(吉卜赛人)等社会病象,并强力针砭之。在小说《根据法律》中,她写几个妇人在闲谈中数落男人的种种不忠诚、不检点,却在同时以叙述者口吻写道:“可是她们谁也没有想到,事实上在这个丑闻中也有女人的一份。”这篇小说所讲的,正是一个叫做玛利亚的年轻母亲背叛丈夫并使其获罪入狱的故事。作为优秀女性的代表,明娜・康特对父权、男权和教权的反对旗帜鲜明。在四幕话剧《牧师之家》和短篇小说《离家》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前者写一对兄妹为追求自由和进步的社会潮流而反叛基督教家庭,后者写少女芬妮因反感父母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在别人面前夸奖她,把她展示给年轻男子,最终离家出走。作品之外,明娜・康特作为她所处时代的知识分子,强烈关注妇女问题,反对传统的包办婚姻,主张恋爱自由,认为幸福婚姻的基础应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而非金钱、财产之类。她是男女平等的积极倡导者,严厉抨击当时法律中歧视妇女的条款,极力维护妇女在家庭、教育和工作等方面的合法权利,她也因此而成为芬兰女权主义的象征。在今天的芬兰,自2003年起,每年3月19日,是被命名的明娜・康特日,也称为芬兰平等日,届时全国升旗以示纪念,她的作品是芬兰一些剧团的保留剧目,她的大多数作品都已被译成英、法、德、俄、日、瑞典等文字出版。日前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欧语系芬兰语教研室组织,首次从芬兰语翻译出版了《明娜・康特作品选》,共收入6个剧本和8部小说,基本上包括了她最重要的作品。时隔将近150年,我们今天读明娜・康特,她的那些充满正义感和严肃力量的作品,并没有丝毫过时或是陈旧之感。

《明娜・康特作品选》,(芬)明娜・康特著,余志远等译,昆仑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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