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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文学作者落落突遭50万天价索赔

2008-03-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舒晋瑜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北京世纪文景传播公司获悉,80后青春文学作者、在青少年读者群体中有“校园女王美誉”的落落将被他们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此案于3月4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这是2008年文坛的第一起官司,对落落这样的文学新人来说,50万元的索赔额可谓“天价”。

据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公司与落落、hansey正式签署了《ALICE系列图书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世纪文景公司委托落落和hansey共同主编、编辑、策划《爱丽丝》系列,约定在合同期限内,不得策划、编辑相同或相似的选题,并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落落每年须提供若干部质量上乘的原创作品给世纪文景公司出版发行。

但在《爱丽丝1草木芳华》的出版过程中,落落除了在截稿前给编辑部交了两篇原创稿件外,并没有履行主编相应的其他任何职责,甚至从未在《爱丽丝》编辑部的办公室露过面。去年9月,落落通过其代理人郭敬明和黎波,书面致函给世纪文景公司,提出修改《合作协议》,要求该系列图书不得署名落落主编,或者落落编辑;世纪文景公司不得要求她本人的文章必须出现在每一期的《爱丽丝》上,也不得限制文章类型和字数。而对于其单行本创作,她本人有权利自由选择任何第三方进行出版合作。对于世纪文景公司支付的该系列图书的发行利润,提出她和hansey之间的利润分成须明确下来,即落落占80%,hansey等工作室其他成员占20%。

世纪文景公司对此修改要求迅速给予了反馈,称可以认真、慎重考虑这些修改建议,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作协议》。10月25日,落落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文章公开表明,她不愿意、也没有能力再担任《ALICE》系列图书的主编。《爱丽丝1草木芳华》上市,虽然落落未履行任何主编职责,但世纪文景依旧根据《合作协议》,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并希望能与她本人面对面地商讨任何有关合作修改或解除方案,但落落自此便杳无音信,也无法再取得联络。

2007年11月7日,世纪文景公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与落落对话,并根据《合作协议》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希望她能在一个月内回复律师函。律师函的送达也几经波折,最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才到了收件人本人手中。

即使与落落的合作产生了纠纷,但世纪文景公司始终认为,落落是一个年轻的、富有创作潜质的作者,也不希望这件合作纠纷给这个年轻人带来任何舆论上的负面影响。因此,世纪文景公司此前从未向任何媒体披露过有关合作纠纷的细节。

今年2月25日,本报记者收到了来自长江文艺出版社的信函,信中披露了世纪文景公司与落落合作纠纷的多处细节。落落的新书恰巧是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针对外界有关长江文艺社可能借机炒作的传言,该社北京图书中心市场推广部主任赵萌向记者表示,长江文艺社与此事无关,不想回应。

记者试图联系落落,征询她对此事的最新态度,但一直无法联系上,记者从其它方面获知,落落表示:世纪文景对我提出的种种建议始终不直接回应。我对他们现在突然起诉很不理解,也很无奈。只好寄希望于法律,让法院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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