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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翻译是懒惰的翻译

2009-02-1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王晴佳 我有话说
近年国内改革开放的步伐,格外快速。其标志之一就是凡是海外流行的著作,马上就会得到国内出版业的青睐,组织人翻译出版。除了原来翻译界的老大――商务印书馆,还有相当一部分著名的出版社,也有编译的丛书。而且所译之书,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如原来以翻译文学作品闻名的译林出版社,亦有社科方面的翻译丛书。由于本
人在海外工作,因此就有不少出版社与我联系,希望我推荐著作,并帮助他们与作者或出版社联系版权事宜。由此缘故,笔者也有机会读到一些译作。但遗憾的是,与文学作品的翻译相比,学术著作中文翻译质量,实在无法恭维。大部分译作文字诘屈聱牙,根本不符合中文的习惯,甚至根本就不是中文。一些能阅读外文的学者也有同感。他们对我说,许多时候他们宁愿读原作,而不愿读其译作。这是十分让人遗憾的事情,因为中文以象形字为主,而且结构简洁,一目十行是完全做得到的。因此如果能读中文,比较阅读外文原文,就浏览而言,速度肯定要快一些。这是中文的美妙之处。但一些学者因为中文译文实在太生涩,而情愿读外文原文,可惜、可叹!

笔者在不同的场合,也与国内做翻译的出版社,谈及这一问题。他们的回答一般总是,翻译人才难找,因为翻译作品不算学术成果,许多高水平的学者不愿从事翻译。这的确是事实。但从我看到的翻译作品中,其实也有不少颇为知名、学有成就的学者,而且有的也已从事翻译工作多年,并以此成名,但其翻译质量,仍然谈不上通顺易懂。因此我想,其实这一问题的症结,并不完全是因为这些译者水平不行,而是因为在目前的学术著作翻译的圈子里,有一种追求所谓“直译”的风气(看来鲁迅虽然已逝世多年,但他的翻译理论,却影响深远),并以此为傲,似乎译作就必须带“洋味”,甚至愈“洋”、愈怪愈好。这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大问题了。因为文学作品的翻译,就与此不同,一般是能让人读懂的。为什么文学界的人士,能将外国作品(特别是外国电影)翻译得让中国人看得懂、听得懂,而学术翻译,就必须搞得如此洋里洋气、古里古怪呢?

首先,所谓“直译”的想法,其实是说不通、也做不到的。就拿中文和英文来说,其时间、地点状语,都有不同的位置,因此你再想“直译”,也必须对此加以更动。比如英语里说“我在中国学过中文”这一句,就是“I have studied Chinese in China”。如果想直译,那就是“我学过中文在中国”,当然一般人也许也能懂其意思,但我想没有一个翻译者会如此懒惰、或者对原文如此“执着”,而用这种方法翻译这句话。既然你已经做了时间和地点状语的更动,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对其他不适合于中文习惯的外文表达方式,也在翻译时加以修改呢?

其次,语言是活的,其含义在各种不同的场景下,会有许多不同。而许多译者,常常拘泥于他在初学外文时候,对一个单词的第一对应意思的认知,因而不管场合如何,一概就用这个对应词来做翻译。于是就会让人无法明了其译文的意思。如“true”一词,字典上的第一对应意思是“真实的”,但它还有“对的”、“正确的”、“确实的”等意思。而在学术著作中,这个词通常就表达后面几种意思。换言之,如果英语原文是“It is true that……”,那么中文或许就应译为“的确,如何如何……”,而不应是“这是真实的,如何如何”。因为讲英文的人在口语中,也常用“true”来表示对对话者的意见表示赞同,也就是符合着说“对”、或“对的”、“是的”等等。这里的“true”与“真实的”意思,并不一致。

再者,因为语言是活的,所以即使是再好、再全的字典,都无法完整提供其所有的对应含义。举一简单的例子,就是本文的标题中的“亲爱的”(dear)一词。“亲爱的”自然是其最常用的译法。但如果将每一个“dear”,都译成“亲爱的”,那就是非常懒惰但又十分常见的作法,其实很不妥当,无法正确表达英文原文中的亲疏关系。在中文中,“亲爱的”一词有很强的亲腻、亲热的含义,也许只是在恋人、爱人之间才会使用。但在英文中,该词则有多种含义,而且在许多时候,并不带有亲腻的意思。比如称某人“Dear Mr. Li”或“Dear Professor Li”,就不该译为“亲爱的李先生”或“亲爱的李教授”,因为这样的译法太亲密了,而使用这种称呼的英美人,通常没有这种意思,因为他\她也许只是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未曾谋面的学生,写信求教、求助而已。因此正确的中文表达方式,应该是“尊敬的李先生”或“尊敬的李教授”。如果要文雅一点,那就可以是“李先生尊鉴”或“李教授道鉴”。事实上,如果两人一旦熟识,甚至成为朋友,双方开始用名字而不是姓称呼对方,英文会用“Dear某某”。再熟识亲密一点,反而可以不用“dear”来称呼对方,而会简单地说“Hi某某”。此处的意思,如同中文中用“小李”“老李”称呼那样。以上的亲疏关系,如果用“直译”来表达,就会让读者造成许多误解,似乎第一种情况比后面的情况更为近距离,其实正好相反。顺便说一句,如果有些中国学生写信给陌生的外国人,生怕产生误会,因此而不用“Dear Mr. XX”或“Dear Mrs. XX”,而直接用“Mr. XX”或“Mrs. XX”,那在收信人看来,要么是认为写信人英文太差,要么是认为对方不懂礼貌。由此可见,一概将“dear”理解成“亲爱的”,还会造成这种不必要的误解。当然,“dear”一词,在恋人、爱人之间也用,但使用的方式往往是“My dear”、“My dearest”,若将这两种称呼译成“我亲爱的”或“我最亲爱的”,倒是行得通的。但为简洁之故,也许“亲爱的某某”就可以了。中国文化本来就比较含蓄,用“亲爱的”来称呼对方(戏谑的除外),已经足够表达亲密、恋爱之关系了。

上例可以说明,其实要想翻译得好,不但要活用、多用字典,即比较使用字典提供的多种含义,以便找到其中最贴切的对应词。译者不能以“直译”为借口,一概懒惰地用某个外文单词的最常用的中文对应词来翻译。而真正好的翻译者,则还可以更进一步,如果字典中提供的对应词仍不敷用,则还需要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寻找更好的表达方法,以准确掌握并且表现原文、原著的确切意思和内容。这里著作标题的翻译,就大有学问。前几年由刘北成翻译的佛兰克(Andre Gunder Frank)的《白银资本》一书,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因为原作的英文标题是“Re-Orient”,与作者想挑战西方中心论的意图十分切合。但是如果直译成中文,如“再东方”、“又东方”等,就不是好的中文,因为它会让人感到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而《白银资本》的译法,既符合中文的习惯,又真切地展现了原作的内容,因为作者在书中,用“白银”在近代以前曾流向中国来指出中国一度是世界经济的中心,而“资本”一词,又符合作者强调中国在资本主义兴起的初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因此《白银资本》这一标题的翻译,完全可以与原来的标题媲美。据说Frank本人生前对“白银资本”的使用,也非常欣赏。

有些出版社对译作质量差找借口,说我们不追求“信、达、雅”,只是“信”,希求有所“达”。但在笔者看来,这真只是个借口,因为三者之间,其实无法分离。设想一下,如果一个译者的译文生硬拗口,读者何以知道他对原文有“信”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找出每个单词的(一个)对应意思按原来的句子结构排列一下而已?这与使用电脑翻译软件有何区别?近年许多闹出笑话的中文菜单翻译,就是如此“直译”的结果。因为“达”就是在正确理解了原文之后才能做到的,也就是说,只有做到“达”,才可谈“信”的问题,否则“信”无从谈起,因为读者无法知晓译者是否完全理解了原文的意思。易言之,翻译必须在理解了一段话的全部意思以后才能做到;翻译不可能是字对字、或句对句的翻译,因为一种文字和另一种文字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再者,“达”与“雅”之间也没有绝对的界限,因为在中文中,有时只有“雅”才能真正做到“达”,亦即准确表达原作的意思。如前几年流行的一个美国电影,原题“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意为“麦迪逊县的桥(们)”(因为原文的“桥”是复数)。这样的直译,行得通吗?因为它既不“达”、又不“雅”。而要真正做到“达”,即点出电影讲述的一对中年男女之间的一段短暂、伤感而又让人怀念的爱情故事,那就必须用许多人会认为“雅”的译法――“廊桥遗梦”,才能做到。当然这一“雅”译,也有先例。在40年代,也有一部美国电影,原题“Waterloo Bridge”,意为“滑铁卢桥”,而中文译名是“魂断兰桥”,借用《庄子・盗趾》篇中的故事,表达影片描述的悲剧爱情。用“兰桥”这一出自《庄子》的典故来抓住这个故事的核心,可谓雅矣,但如果不这么“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方式来做到“达”呢?换言之,中文本来就是一种雅致的语言,要想“达”,许多时候只有“雅”的方式最为理想,可谓“达在雅中”。要想“雅”,就必须真正理解原作的含义――“信”,而这种真正的理解,就是通过“达”来展现的。这三者是相反相成的辩证、连环关系。

说了这么半天,许多读者可能会感到我的想法太过理想化,那就提一个具体、简单的建议,作为本文的结束。我想要译出通顺的译作,至少有一点应该可以做到,那就是不照搬原文的标点符号,而是根据中文的习惯,重新组织句子。因为中文相对西文,句子要短得多,如果照搬西文的长句,那么译文就不可能通畅。当下的译者、编辑们,是否愿意采纳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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