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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改制社现身说法五利益博弈成为焦点

2009-04-2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香 我有话说
  2008年年底,第二批60多家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已然启动,2009年年底前,高校出版社更是要全部完成转制任务。现在,相关部门正在检查第一批大学社的改制工作完成情况,第二批60多家大学出版社转制工作更是已经在推进过程中。

出版业的体制改革本就没有前章可循,对于大学出版社而言,

多头管理导致的多种复杂关系的累积,更是让大学出版社在改革道路上磕磕碰碰,正如被列入第一批大学社改制试点的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社长熊诗平所言,“很容易就踩到地雷”。其中,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中的政策问题、财务问题、人事问题、改革深化问题、校企关系问题等,成为各方利益博弈之焦点。

也正是因为此,第一批大学社改制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尤为可贵。他们的现身说法,他们的问题和困惑,或将直接影响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的全面铺开,也可为即将展开的中央部委下属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工作提供借鉴。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日,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专题研讨会在杭州召开,32家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社长、总编,以及教育部社科司出版管理处处长魏小波到会,一场毫无保留的激烈研讨与对话整整持续了两天。此次会议由华东大学版协主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作为新一届理事长单位负责承办,浙江大学出版社协办。

上财经验:政策与财务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从2007年6月份开始准备清产核资工作,学校还专门成立了由财务、审计、出版社等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出版社内部则分了六条线,六个小组来行进清产核资工作,一是库存图书,二是设备,三是纸张,四是应收账款,另外还有下属的印刷厂和书店。

改革方案批下来以后,上海财经大学出面进行上财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招投标。来报名的一共有六家中介机构,最高报价为19万,最低的是3万。“经过评标小组评标,我们感觉3万就可以了。只要中介机构具备资格,而且我们只需要出一个评估报告、达到改革目的就可以。”据熊诗平介绍,出版社转企改制是国有改国有,不存在股份制问题,不需要中介机构太过复杂的服务,关键是要具备资格。

接下来,就是定基准日的问题。上财社是定在2月29日。至于为什么选定这个时间,熊诗平的经验是,“定在年底很难。年底资金大量收进来,但是很多钱还没有付出去,而且年底我们刚好是春季教材的高峰,职工又要春节放假。定2月29日这个日子,年报什么的都出来了,好多东西也处理了。”当然,在清产核资之前,上财社先做了一次审计,让别人来看他们的账到底有没有问题,有问题先调整好,然后定基准日,再来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这样后边调整的力度就不是很大。

在这次审计中,上财社主要核对固定资产、趁机也报废了一些。中介机构来盘的时候,实盘准确率为99.98%;对55个纸张品种进行整理,盘点准确率为99.73%;对应收账款发函278家单位,回函244家,到函率为89.38%,应该是相当规范的。但遗憾的是,2008年1月7号,上财社向教育部提交清产核资立项申请报告,到目前还没有批下来,“主要原因是,我们企业改革原来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来批的,后来国家感觉有问题,因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管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我们出版社在没有改革之前,还是非经营性资产,所以改判为由财政部核批,现在定下来是教科文司的文化处来管大学社清产核资的立项、核准和审批,所以我们正在等手续。”

同时,有消息说4月份要出台一个新办法,所以,熊诗平打听到上财社的立项报告实际还在教育部财务司的资产管理处,还没有送到财政部,要等办法出来后再进行。有管理部门称,“立项报告没有批下来,你们怎么能够搞清产核资?”但熊诗平却认为,清产核资是在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上财社改制的文件中说的,“我们是按照上级要求来做的”。

大学社转企改制过程中,财税优惠政策是大家最为关心的事项之一。

“2007年11月底,我们收到新闻出版总署关于16所高校社转制的批文之后,立即和华师大社与上海市委宣传部改革办联系,拿到宣传部改革办给上海市财政财税局的通知,改制了,我们就可以享受105号文件。但是,到了财政局,碰到很多困难。”

熊诗平解释说,上海的财税部门要求他们拿出事业单位的代码,在财税部门看来,改革要先把事业代码交掉,这才等于转企了。

“但是,上财社在1995年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办了企业登记;华师大社有一张老的事业单位代码,但没有年检,而且办了企业登记,他们就说,你们是企改企,不能享受105号文件。”当时,上财社和华师大社的理由是,高校出版社是高校的一个部门,并拿出出版社成立时财政部人教司的文件,“当时是同意我们上财社有30个事业编制,4个处级干部级数,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文件,我说这就证明我们是学校的一个部门,学校是事业单位,我们也是事业单位。他们又问我为什么去办企业登记,我们提出没有进行企业登记怎么搞增值税发票,没有增值税发票我们是没有办法经营的。”

和上海财税部门的争执进行了很久,上财社和华师大社一起写信给市领导,市领导批复后,又委托市委副秘书长协调,说人家国徽图章都有了,你们为什么不批准。这样,4月就要截止,3月份才批下来,上财社所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也就仅仅2007和2008年两年而已。

在此,教育部社科司出版管理处处长魏小波做了解释:“各省市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有自己不同的做法。比如,北京在落实105号文件时,只要在2008年前完成转制工作,就可以退税。比如北航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7、2008年开始转制工作,北京的财税部门把03、04、05年的税都给退了回来。”

转企改制后,大学社面临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工作,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的结果,要由教育部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财政部进行核准批复。“我到教育部资产管理处,按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到教育部所属的科管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企业资产产权登记的证明文件;还有,现在教育部文件也比较明确,出版社资产要按照经营性资产的办法来管理监督,学校资产经营公司是作为出版社的出资人。”熊诗平介绍说。

另外,大学社经过教育部财政司、财政部教科文司,资产划转以后,还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学校要向国资部门申办产权登记,或变更产权登记。

现在,新的五年免税的114号文件已经出台,政策享受年限为2009年到2013年。“现在各省市市委宣传部开始受理登记,再由市委宣传部报到北京,中宣部出一个名单报到国家税务总局,然后下到地方财税部门,听说马上要出114号文件的实施细则,但我还没有看到。”

在上海,申报享受114号文件有三个条件,一个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相关文件,二是转企改制文件的批复件和改制的实施方案,三是工商调整登记证书,或新设立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接下来是不是还会踩到地雷,还不知道。我们的考虑是只要能够享受到114号文件,要先做起来再说。但是,我也了解了一下,这个登记(受理登记)可能是学校作为直接出资人比较合适,而不是资产经营公司,否则又会碰到地雷。”熊诗平的感慨是,改革道路上磕磕碰碰,每一步都比较累。教育部社科司给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出版处,希望其他部门也能够提供这样的支持。

东南办法:人事问题

“关于人事问题,其实是蛮头疼的,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个原则,如何贯彻,也和各个学校、各个校出版社所处的环境不一样。”第一批大学社改制试点东南大学出版社社长江汉表示。

江汉强调,在处理人事关系的问题上,一定要强化观念,强调改制是出版社的必由之路。“我觉得,从我们的经验教训来看,发动是很重要的,要让全体职工了解情况。发动一是自上而下,一是学校层面。”尽管改制文件一个接一个下,中宣部和总署、地方省局非常重视,但是,出版社在学校里不是教学科研一线,所以学校党政的主要领导、以及相关管理机构,如产业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人事部、财务部门、审计处,都要有动员。“这对大学社转企改制和出版社以后的运营都有好处。”在出版社层面,社委会、中层会、党委会都要层层学习研讨,分析形势,解放思想,了解进度;三是职工层面,要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又要让职工感觉到转制的压力。“包括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如职称、岗位、进出问题,退休后待遇问题。职工安置方案要公示。”江汉的建议是,如果有必要,要请学校人事部门共同参与,与职工进行交流对话。

东南大学出版社从2003年开始就注册了企业法人,而且企业运营程度相对较高,包括岗位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都比较健全,最大的问题就是,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待遇如何处理。“我们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大概是38位,我们权衡各方面利益,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首先,要保证已经上岗的职工有合适的岗位,供其选择上岗,如果一下下十个人,工作很难开展。属于学校事业编制、集体编制的员工身份不改变,由学校派遣或者我们租用,工作期间,在待遇上与学校没有关系,在出版社享受公司待遇,保留学校工资档案,按照学校事业编制、集体编制的相关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转企改制后,原来的企业合同要终止,重新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关系。“我们的聘用人员是80人,他们工作年限是承袭的,做出版还是需要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江汉称。

转制时期和转制以后,职工如果无法在新公司上岗,怎么办?“属于学校事业编制的,没有上岗的,职工符合东南大学人才交流中心条件的,统一由校人才交流中心接纳,并且可以参与学校提供的各类岗位的竞聘上岗。企业职工,按照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依法给以赔偿处理。上岗以后,事业编制职工觉得需要到学校里去,这个渠道也是畅通的。”

华师策略:管理和考核

到2009年3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改制实验整整运行一年,在组织架构、薪酬设计、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新变革,受到业界的集体瞩目。2月18日6版,本报报道《华师社的改制实验》详细介绍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机制、体制创新,也在业内产生了较大影响,不仅是直接促成此次研讨会举行的原因之一,在研讨会上,也被各家大学社掌门人频频提起。所以,此节中关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具体机制、体制创新,不再赘述,感兴趣的读者可翻查《华师社的改制实验》一文。

总而言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朱杰人的改革初衷,是关注到,随着大学出版市场化程度的越来越高,华师社的规模成长,整个出版社越来越忙、乱,流程有问题,激励机制不尽合理,“如果出身高贵,是学校编制的职工,不干活的收入也能拿很高,对我们社聘人员的打击是很大的”,薪酬体系经常不断碰到问题,不断打补丁。所以,朱杰人的感受是,不管是流程,还是组织架构,或者分配机制,已经不适宜出版社快速发展,要突破发展瓶颈,必须要改革内部的机制体制,“我们碰到的困难,其实是市场经济对出版的要求和计划经济对出版的管理的矛盾”,所以,朱杰人下定决心,借转企改制东风,将华师社的管理基因重塑。

对华师社的改革,朱杰人从四个方面着手,首先,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改组,要求年轻化、专业化,把真正专业化的能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同时,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是开拓型、事业型,不保守,以事业为重,而不是混位置,拿待遇。“我们原来的班子有好几个没有进入班子,在社里引起了很大反响,不容易。”朱杰人感慨。其二,对华师社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构,原来的编辑室、市场部等,全部打乱,建立若干基本利润中心,全社利润靠这几个中心产生,以产品线确立利润中心;第三,建立分社制,五个分社,拥有完整产业链,原来的市场部分到各个分社;第四,建立总监制。

同时,华师社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岗位职责明确,考核目标明确。评价指标有些可以量化,有些不可以量化,加起来的完整系数才是最后结果。“这个好处就是,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全社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华师社重建合理薪酬制度,分配向市场、营销和编辑岗位倾斜,更注重向市场倾斜。努力做到公平,同工同酬,拉平企业与事业编制的差距。如果事业编制的人收入下降,对这部分人也有一个具体办法,使他的收入下降,或者是少下降。

大学社改制焦点问题问答

问:我们现在使用的办公楼是学校的事业单位资产,在改制方案中,学校批准将办公楼作为学校出资投给我们,涉及到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问题,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傅强(浙江大学出版社社长):我们目前两栋楼都是学校的,当时建的时候是和学校出钱一起来建的,所有权是学校的,但我们也不交租金,只是和学校有约定,最后如果要交使用费,就换个名目从我们上交的钱里边出。

熊诗平:其实不太合算,涉及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问题。

问:不良资产怎么剥离?需要什么条件、手续和材料?一些库存可以先做处理,但是坏账怎么处理?

江汉:图书是寄销制,公司找不着了,书回不来,规范操作要当地工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公司倒闭了,账收不回来;还有就是公司还在,但是还不出钱来,那就要出具相关材料,我们就要核对,做回销。还有就是要报废的图书,或者价值不大的图书,最好能在清产核资前面正常报废处理,如果在清产核资前报废量很大,我建议一定是跟学校相关部门商量好。学校资产处也应该协助出版社处理呆坏账、库存书,轻装上阵。

傅强:不良资产处置有两个阶段可以做,一是清产核资之前慢慢做掉,二是评估的时候,我们感觉放前面做比较好。评估时,中介公司有他们的整套规则,可能和我们的规则不一样,他要求处理不良资产一定要找到各种各样的证据。

问:基准日怎么定才科学,出版社定算数吗?评估、核资做完了,相关部门认可不认可?

江汉:出版社清产核资不是自己在做,因为我们的投资主体是学校,是由学校来确定中介机构,我们不要包揽代替。基准日的问题非常重要,资产评估的基准日理论上是两年有效,一定要考虑进度,第一批试点中也有时间到了没有搞完的。

问:改制关键在享受114号文件,三个条件中的第一个条件(出具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相关文件)怎么做?

魏小波:114号文件和105号文件在表述上是没有区别的,2003到2008年的105号文件,提到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114号文件也是提到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第二,其他地方在落实105号文件时,都没有提到这个问题,说必须要有事业单位代码。而且,大学出版社发展历程中,能注册为事业单位的是非常少的,因为它只是大学的一个二级单位。出版社成立过程中,有四种情况,一是什么法人也不注册,比如2003年之前的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研社,只是出版社下边的经营部门注册了企业法人;二是注册企业法人,华东社地区的大学社基本注册的就是企业法人;三是极个别的出版社注册为事业法人。文化体制改革启动后,东北三家出版社(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注册为事业单位法人,因为当时他们是希望是成为大学社改制中保留事业体制的试点的,但这三家目前也提出来要转制为企业,而且后两家已经列入第二批试点。第四种是双法人。

问:基准日谁来定,国资部门还是中介机构?改制后,我们的公章是否要变?董事会组成结构如何?

朱杰人:基准日自己定,但基准日有一个批准的过程,部属学校的基准日的审批在财政部,我们现在就是卡在国家财政部,它迟迟不把基准日批下来,我们就不能做下面的事情。新闻出版总署的领导反复和我们第一批试点强调,我们是出版社,比较特殊,比如,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成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公司,就不太妥当,所以,当时再三提醒,在提交转制报告的时候,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后边要加个括弧,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把简称放进去。这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称呼才好用。

问:人真的是很重要,改革要做到同工同酬,但是确实很难。你们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究竟收入如何?

江汉:岗位工资和待遇都是一样的,但我们事业编制保留了学校的基本工资,但已经压得很低,一个月一两千块钱,所以我们还是予以保留。

问:以前学校会把事业单位人员每月的工资打在卡上,我们年底返回,改制后,如果老人人事关系不变,学校人事部门还继续把工资打在卡上吗?

傅强:这还是出版社和学校人事部门的沟通问题。两处发工资,税务部门盯得很紧。所以,从去年开始,独立法人单位的事业职工工资学校不代发了,由我们发。

问:改制后,如果学校的人要进来怎么办?

江汉:有一点,学校不能随便派人进来,出版社是企业,应该根据需要进人。当然如果是人才,可以考虑按照老人的办法,但人才不见得也在乎学校这个编制;学校压人,就要看适不适合岗位要求。

朱杰人:改制后给了我非常好的尚方宝剑,学校要塞人,我们说我们是企业编制,你愿意来吗?另,我们在进新人时,如果这是个人才,但他一定坚持要事业编制,我认为他不是真正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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