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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能招来好文学杰作吗?

2009-08-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北京市海淀区 李清 我有话说
近日,福建省文学院启动长篇小说精品工程之《唐山过台湾》《闽商》(暂名)项目签约作品公开招聘活动。凡有能力创作的作者都可以公开竞聘。据文学院负责人介绍,该项目要求应聘作家熟悉闽台历史、风土人情、方言熟语,并对闽商人文根源、为商之道有独特的理解;并有较丰富的长篇小说创作经验,尤其倾向原创型、出手快、
故事能力强、文学质地好,并在影视二度创作方面有可利用资源条件和优势的小说作家。报名的作者需在本月底之前,提交构思、故事梗概以及写作风格。

小说创作也搞“招聘”,无疑是件新鲜事。当然,近年来各地作协、文学院搞改革,变“养作家”为“养作品”,实施签约作家制,已经是很普遍的做法。福建省文学院搞公开竞聘,寻找合适的作家签约,原本也是很正常的。并且招聘作家完成小说,也比直接分配创作任务强。因为被指派创作的作家,可能不熟悉相关题材,或在水平等方面有所欠缺,最终难以交出满意的作品来。

然而在笔者看来,即使公开“招聘”小说作者,也同样很难招来好作品。因为这样的做法看似合理,本质上却是违背文艺创作的规律。文学创作的首先一个原则,就是“源于生活”。换句话说,必须是作家在某方面有积累,自己有创作的欲望才行。现在文学院“招聘”作家,是事先指定的作品题目,这跟一般的签约作家制是不一样的。笔者不否认“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是,文学创作不是个力气活,甚至不是个技术活,光有勇气和文字水平是不够的。

当然,笔者不能排除正好有熟悉相应题材的人,去应聘完成福建省文学院的两部小说。但是,既熟悉相应题材又擅长文学创作,这样的人出现的机会微乎其微。更重要的是,要应聘该项目,必须在十来天之内提交构思、故事梗概等。倒不是说时间一定不够,而是根据命题要求,先列提纲进行创作,根本不是文学创作的方法。这样的写法,是给领导写材料的方法。最多只能编写出文史资料,编写出有情节的故事,或者平庸的影视剧,弄不出杰出的文学作品。

其实,福建省文学院招聘作者创作的两部小说,原本是为了打造“工程”。事实上,各地的文艺“工程”活动并不鲜见,不少作品还获得了各种奖项,受到各级领导的表扬,乃至帮助一些人升了官。只是,很少有人看到官方打造的文艺“精品”,真正受到群众的喜爱,在文学史上留下地位。过去的一些“高大全”小说,就是最好的教训。当然,这次福建打造的两部小说,并没要求政治压倒一切,也没直接由官员指导创作,甚至还采用了竞聘方式,给人才脱颖而出的机会,但是,指望以计划经济的方式,打造出文学精品,本身难道不是可笑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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