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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橡皮股票”风波岂容否认!

2009-08-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柳和城 我有话说

  《中国出版通史:清代卷(下)》,汪家熔著,中国书籍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晚清的中国,从封建锁国桎梏下逐渐走上近代化,出版界的变化可称是一个明显标志。最近读了汪家熔先生所著《中国出版通

史:清代卷(下)》,笔者加深了这一认识。该书在构建晚清出版史框架上有新的创见,书中图版选用、印刷比以往同类书籍要精细许多。不过,在史实阐述、事件评判、人物臧否方面存在不少有欠周密甚至谬误之处。关于商务印书馆与“橡皮股票”的论述即为一例。

汪家熔先生在书中论及“商务印书馆早期的核心人物”夏瑞芳,引证陈原先生为《张元济年谱》所撰序文中的一段话:“近来有人对夏略有微词,这是不公平的。”接着,他用很长篇幅“解读”,其中点名批评《张元济年谱》编者:

“略有微词”之二,更是莫名其妙,说夏瑞芳在1910年动用公司公款去炒股票,亏蚀巨款导致变卖公司资产,又使流动资金短缺,云云。《张元济年谱》编者将之列入一条,这是不考核材料的结果。此说本是无聊文人“报屁股”文字。其实,所谓1910年“股票”事,是“陈逸卿事件”导致的上海金融危机,夏瑞芳当时的股票买卖不仅没有亏蚀,而且赚了相当大一笔:40多万元。(第181页)

《张元济年谱》主编张树年先生已去世多年。笔者作为《年谱》编著者之一,有责任回应汪先生的责难。夏瑞芳是近代著名出版家,商务印书馆主要创办人。他因“橡皮股票”案亏空公款,本是商务馆史上一件大事。新版《中国出版通史》既然认为此事不存在,那么,我们不得不摆事实,讲道理,以澄清历史真相。

重述基本事实

“橡皮股票”风潮是20世纪初发生在上海的一场金融风潮,波及之广,影响之大,空前绝后。时值世界汽车工业方兴未艾,对橡胶(时称橡皮)的需求与日俱增,价格大涨。设于上海的英商兰格志拓殖公司趁机在华洋各报刊出《今后之橡皮世界》长文,洋洋数万言,大谈未来三十年橡胶求过于供,投资于此前途无限。1908年秋,该公司又在各报登出巨幅广告,以高额股息、股票可向银行押款等谎言,骗取社会信誉。其他外国洋行也相继效尤,纷纷组织新的橡皮公司,广募股份,并暗中操纵哄抬股价。一张3两小票一路飙升至17两的顶价。1910年3月,兰格志公司股票竟然哄抬至票面价值的27倍到28倍!从而造成“橡皮股票”持续上涨的假象。一时投机者趋之若鹜,如痴如狂。到这年7月,幕后操纵者趁高价将股票脱手并在人间“蒸发”。消息传出,股值狂跌。外国银行又宣布停止股票抵押,追索以前的抵押放款,直接导致“橡皮股票”跌至谷底,为此倾家荡产者不计其数。7月20日,参与投机和卷入“橡皮股票”押款的正元、谦余、兆康三家钱庄首先倒闭,正元股东陈逸卿以及各钱庄经理等人被会审公廨逮捕看押。陈逸卿服毒自杀。接着,受牵连的钱庄一家一家相继倒闭,数十家工厂被迫停工,市面一片恐慌。两江总督张人骏奉命亲自抵沪调查,由上海道蔡乃煌以官厅名义借洋款350万两,清还各外国银行拆票约200万元,又在庚子赔款中挪借200万余元,周转市面。后来清政府又派张人骏再向上海外国银行商借“维持江南市面借款”规银300万两,年息七厘,限期六年,并且用江苏盐厘担保。据估算,外国冒险家们利用这次风潮从中国夺去的资金达规银几千万两之巨。

商务印书馆卷入“橡皮股票”风潮,当时就不是秘密。《近代上海大事记》(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689页载,1910年9月13日,商务印书馆因亏欠正元钱庄银两,置之不理,上海道蔡乃煌致书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令派差传讯该馆经理。9月16日《申报》“本埠新闻”栏,引录“沪道蔡观察”关于正元等庄倒欠案批词中,也提及谦余钱庄违规“划偿夏瑞芳欠款”等语。

三组有力证据

现有三组史料明确可证明夏瑞芳深陷“橡皮股票”泥潭。

第一组,1910年5月至8月张元济致高梦旦等商务同事书札。

1910年3月,张元济离沪赴欧美考察教育、出版事业。5月间,他从国内来信中得知夏瑞芳身陷危机,5月26日复信高梦旦云:

昨日寄粹翁十一号信,请其于股票交易结账后即由西伯利亚铁路来游欧美。弟拟在柏林候之。此事有数利:一、欧美印刷新机极多。弟在此已费考求,得粹翁来此便可定购。二、与欧美各书店直接联络。三、需用各种原料可以廉便之法选购。弟与粹翁同在此间,可以商定以上各事。若彼此独行,个人之阅历增而公司之裨益少,且粹翁股票贸易既了,即行远离,于伊私事亦有便利。总发行所有翰翁主持,亦可放心。(《张元济全集》第3卷,第129页)

翰翁,指高凤池。张劝夏瑞芳早离上海,原因之一就是让夏速速离开是非之地。在同日附信里,张又“密启”高梦旦:“又陵来信,大不以粹翁自营私业致损公司为然。云到沪与公以及苏?等商善后之策。弟复去一信,请阅后转陈。”又陵,即严复。当时商务事业兴旺,资金充裕,总经理夏瑞芳喜欢冒险的性格又凸现了出来,他利用公司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的漏洞,擅自借款给正元钱庄老板陈逸卿去炒“橡皮股票”。随着橡皮公司骗局的败露,夏瑞芳私下投入的钱血本无归,连同商务欠正元的贷款就达十几万两之多!1910年5月此事已显露端倪。可能动用商务公款事尚未“露馅”,因此张元济信里还未提及。至于严复批评夏“自营私业”,可能另有所指。查《郑孝胥日记》,1910年6月5日记:“夏瑞芳、沈耕莘、张少塘来,赴梦旦约于一枝香,商宝兴公司事。”次日又记:“商务印书馆伙友沈季芳来,示宝兴公司地亩清单。”6月7日、8日两天,郑都有商务董事会及到印锡璋家商议“宝兴事”的记载。宝兴公司是夏瑞芳经手、商务投资的房地产企业,依靠贷款运作。此时伦敦传来“橡皮股票”跌价风声,市场银根紧缩,宝兴公司已岌岌可危,不久即行倒闭。

1910年7月20日,正元、谦余、兆康三家钱庄倒闭,上海市场出现严重恐慌。《郑孝胥日记》7月22日记:“午后,商务印书馆开特别会议,夏瑞芳经手,被钱庄倒去十四万。”会后,董事会由高梦旦出面致信在国外的张元济通报相关情况。此信现已不存。约8月初张复信郑孝胥、印有模、高凤池,云:

得梦翁信,知沪上钱庄相继倒账,本公司被正元等家倒欠共有七万之数,为之惊骇不置。又闻粹翁为正元调票,致被波累,有六万之巨。粹翁为人心肠太软,面情过重,因此不免举措失宜,又不肯听弟言提早出洋,致被牵累,殊为惋惜。(《张元济全集》第2卷,第515页)

张对于夏“为正元调票”,造成公司损失,提出处置危机的几条意见。第一,要求内紧外松,保持镇静;公司有款,分散存储。第二,吸取教训,依法办事。如果夏瑞芳“股票交易”真的“赚了相当大一笔”,用得着张元济万里驰书处理危机吗?

第二组,1911年至1912年间张元济文稿及与日本股东通信。

现存一份张元济亲笔手稿,似为1911年某次商务董事会上讨论夏氏亏蚀公司公款问题时的发言提纲。提议由商务旧股东以高于实价代价承购夏氏股份,帮助夏瑞芳清还大部分债务。他说:

夏君去年所为之事,由于冒险之性质,其负众股东之委任,贻公司之损害。然商务印书馆十年来能臻此地步,虽有种种之原因,而得力于夏君冒险之性质者亦不少。此次虽不能不责其非,然亦宜有以报之。故能筹得一策,使其可以清理债务,仍将来之希望,则既以报夏君往日之劳,仍可得其后日之力,而公司可冀发达,股东亦仍有利益可沾。(《夏瑞芳亏蚀之处理意见》,《张元济全集》第4卷,第287页)

张元济批评夏的错误,又实事求是想方设法帮助老朋友早日渡过难关,摆脱困境。不过提议未获通过,他不得不再想办法。

当时商务印书馆与日本金港堂书店合股。总经理出了这么大的事,中方当然应向日方股东通报。现有1911年9月30日金港堂主人原亮三郎复张元济的信存世,信称:“因银币等跌价,夏君遭意外失败,实堪同情,此乃商业上常事,奈何奈何!来函言‘事关本馆重要人物,且与本馆营业□信大有妨碍’,我等至为同感,并感遗憾。”告以已约定山本条太郎尽快来沪磋商此事。山本,日本三井洋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原亮三郎之婿,商务合股时期曾任董事会董事。同年12月17日,张元济致原亮三郎、山本条太郎信,提出处理夏氏亏空的方法为之征求意见。经过紧急磋商,各方意见统一。张当即通报日方股东:“由本馆借银十万两于夏君,以其所有本公司股票一千W八十股,又南京路地产、中英药房股份为抵押之物。夏君亦已允从,已于昨日立定契约,特此奉告。”(同上)原来筹借这十万两银子,实在也费了好一番周折。

夏瑞芳经此挫折,一度十分消沉。张元济为帮助老朋友尽早摆脱困境,振作起来,与同事们想了很多办法。1912年1月22日张在致原亮三郎、山本条太郎的信中又说:“同人等彼此筹商,以为夏君已往之事已无可言,今为公私兼顾,惟有防其将来不再失足。然夏君既负如是重债,清偿无期,而心志自不能定,心志不定,则虽在公司办事,亦不过敷衍门面,不能振刷精神……于是投机冒险之事,仍不免染指”,“同人筹议,以为欲使夏君安心在公司办事,必使其有清偿债款之望。”因此提出减低常年利息,五年之内暂不还本,另外适当增加夏的月薪和津贴,以作扶助。(同上)

第三组,1918年春张元济日记和文稿。

1914年1月,夏瑞芳不幸被刺身亡。此前他所欠公司债务只还了一部分,因本金未还,几年下来有增未减,至1916年结欠10.7万两,1917年增至11.3万两。这在当时可是一个大数目。债务落到夏氏家属头上,当然有些不堪重负。张元济为早日解决故友的债务,又想了许多办法。那时日股已经收回,不能再求助于金港堂方面了。据《张元济日记》记载,1918年2月26日张约李拔可、高凤池商量,最后议决将夏氏股票押于浙江兴业银行生息,以期早日清还公司欠款。3月26日,张再向高凤池出示了一份亲拟的“夏氏押款事意见书”,详述夏氏历年欠款以及押款细账。为加快偿还速度,张元济建议:

最好请夏氏将每年收入,除提存家用外,尽行拨还。即不能,所有公司应送之花红、薪水,亦须尽数收归公司。……早日清还,则夏氏可以早日收回股票。(《夏氏欠款事》,《张元济全集》第4卷,第334页)

张元济以公司利益为重,又照顾到故友家属的生活,真是煞费苦心。倘然夏瑞芳“橡皮股票”得益40万不是捏造的话,用得着这么费尽周折吗?

余言

上述三组史料,除《郑孝胥日记》出版在后,1911年那份张元济手稿未及采用外,其他数条1991年版的《张元济年谱》都有或长或短的引录,并注明原始出处。一件也不是无聊文人“报屁股”材料。《中国出版通史:清代卷(下)》第398至399页还称“1909年世界经济恐慌,汽车生产停滞,导致1910年上海发生陈逸卿事件,钱庄挤兑引起金融恐慌”,“夏瑞芳对商务印书馆成功有着极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出版史活动中有些先生的‘史学’观,搬弄一些小报杂文,千方百计贬低夏瑞芳”。1909年根本没有什么“世界经济恐慌”,作者把1910年上海出现的金融风潮归罪于几个中国商人,不知出于什么史学观!

其实,20多年之前,汪先生自己在一本书里就写道:“夏瑞芳个人在一九一W年初因为参加橡皮股票投机失利,损失十万余元,接近破产,所以打不起精神来办事。张元济写信给日本股东……”(《大变动时代的建设者――张元济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60页)白纸黑字,有书为证。如果真要修正,应该交待清楚,不知这个矛盾,汪先生如何解释?

《中国出版通史》作为“国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本该是一部严肃的权威的学术专著。现在却出现这样的谬误,实在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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