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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的美中不足

2009-11-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宫敬才 陈凤华 我有话说
《金融的逻辑》,陈志武著,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9年8月第1版,39.80元

就分析框架和主题思想而言,陈志武先生《金融的逻辑》是部好书。该书揭示了金融对社会的广泛、深刻和巨大的影响。在展开

这一主题的过程中,作者高见迭出,其中的大部分令我们耳目一新。第一,社会具有整体性质,人们在研究和叙说某一社会问题时往往采用经济――政治――文化三极互动的分析框架。陈志武先生则把传统的三极互动模式变革为四极互动模式:经济――金融――政治――文化,其中的金融由过去掩藏于经济之中变为单独一极。第二,用现代金融学的认知方式分析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如“孝”、“养子防老”、“父母在不远游”等。陈志武先生揭示了“孝道”文化的经济基础,指出“养子防老”是最前现代社会人们规避未来风险的重要手段,而儒家“孝道”文化体系则是保证作为投资者的长者能有回报的文化制度保证。这一论述很有启发性。(《金融的逻辑》,第214~215页)第三,由人们熟知的经济史观衍生出金融史观,用金融变迁说明社会历史变迁及这种变迁对个人自由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实在是理论与现实和历史相结合的智慧性洞见。第四,提升金融的社会历史定位,传统观念中的玩钱术、圈钱术和套钱术变成了不断创新的金融技术,其在近代以来不亚于科学技术的社会历史作用被突显出来。(第20、251页)

如上四点是“管中窥豹”,意在表明,《金融的逻辑》能够成为融金融、历史与社会为一体的金融社会学的奠基之作,进而成为经典之作。就目前情况看,它具有成为奠基之作、经典之作的核心观点、整体框架和论证思路,但其中的诸多美中不足使它现在难以得到这两顶桂冠。

技术方面

1、书中有些地方前后重复,例如第37-38页进行英、法两国金融技术发育程度与国力强弱之间关系的比较,旨在告诉人们,一国金融技术的发达与国力强盛有直接关系。同样的内容和几乎无差别的表述又出现在第260页。又如,第42页讲债券的意大利起源,同样的内容在第97、231-232页又出现两次。还如,第46-47页讲股份公司的英国起源,这一内容又出现于第97-98页。造成这种结果的客观原因是作者在不同时期写的文章中利用了相同的知识,但当它们进入《金融的逻辑》时就造成了“重复”。

2、该书注释体例不统一,有的地方采用页下注形式,如第6章和第18章,有的地方则采用文中夹注形式,如第11章和第14章。另外,全书只有第18章附有参考文献,(第190-191页)其他章节则无。这其中的客观原因是不同时期写的文章采用不同的注释形式,但作者忽略了,文章编纂成书时注释体例应该统一。

需要指出的是,出现如此明显的美中不足,该书的责任编辑也应负一部分责任。

知识方面

《金融的逻辑》存在知识性错误,如不指出便会谬导他人。

1、为了强调国家借债可强大、个人借债可幸福的观点,陈志武先生爱用中国近代史作例证:“1842-1848年间朝廷每年的财政盈余还在1500万两银子以上,这种财政盈余状况一直持续到1895年。”(第12页)在另一地方同样年份的财政盈余状况又出现了,但数目大为缩小,“1842年,清政府的财政盈余为150多万两银子,1847年的财政盈余超过380万两。”(第263页)不同数据中的哪一种符合历史实际?哪一种是陈志武先生自认为的真实数据?我们在书中找不到答案,只有左右为难的份儿。

2、陈志武先生在书中说,牛津大学成立于1214年,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第44页)这样说的错误有二。牛津大学不是成立于1214年而是成立于1168年;不是先有剑桥大学后有牛津大学,真实的历史是先有牛津大学,后有剑桥大学。这二者之间的历史渊源关系类如陈志武先生求学和供职的耶鲁大学与哈佛大学之间的关系。这个错误类同说先有“儿子”后有“父亲”。

3、陈志武先生在书中说,16世纪末的荷兰、法国和德国等国家有很强的“生钱”能力。(第42页)荷兰1556年起受西班牙统治,1648年西班牙才正式承认其独立。也就是说,16世纪末的荷兰是西班牙的一部分,此时没有作为单独国家存在的荷兰。

观念方面

《金融的逻辑》中高见迭出是客观事实,与这种客观事实同时并存的是有不少观点大可商榷。

1、把金融技术提升到与科学技术比肩的地位是陈志武先生的学术贡献,但如果仍不满足,以至于把金融技术的作用拔升到金融技术决定论的高度,不免失之偏颇。陈志武先生在书中说,帝国主义列强强迫清政府让一个英国人担任海关总长,其根本原因是中国没有发展自己的金融技术。(第262页)用这种理由解释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主权的侵凌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试想,眼下中国的金融技术远不如华尔街的金融技术高超,基于这样的理由就应让华尔街的金融“天才”来当中国的海关总长?进而,中国的央行行长人选也要照此办理?

2、陈志武先生似乎对国家和个人借债情有独钟,当讲到国家时他说,“支持发展的办法是发行长期债券,其期限越长越好,因为如果期限很长(比如100年),就可以把一次性的大开支平摊到未来很多年上,大大减轻任何单年的支付压力。”(第70-71页)100年期限的国债卖给谁?如果卖给个人,个人具有法律行为能力起码是18岁以上,如果用个人挣得的收入购买,岁数还会加大。既如此,购买100年期国债的个人能活到国债到期兑换为现金的时候吗?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人不能活过120岁。用陈志武先生“花了二十余年的时间”得到的结论――“人生一辈子效用函数的最大化是人的行为的终极目的”(第16页)――衡量100年期国债的购买者,这样的人不是脑子进水便是智力发育不全,因为买这种国债只会减损个人的效用函数,遑论最大化。好在现实生活中的“理性经济人”没有一个会无理性到如此地步。

3、书中第一章的标题是“中国的钱为什么这么多”,正文中论述的内容却是中国人钱多:“现在中国人的钱的确很多,买房有钱,投资有钱,到境外旅游有钱,买奢侈品、买高档车有钱。”(第21页)到底是中国钱多还是中国人钱多?说中国钱多大体讲得过去。代表中国的政府握有类如“烫手山芋”的超过两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国家的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不断窜升,实体经济中的央企巨无霸有钱玩股票,用天价抢“地王”。说中国人钱多应慎之又慎,因为其中涉及对改革开放30年利益分配格局的历史变迁及其结果的判断。什么样的中国人钱多?多大比例的中国人钱多?钱多和少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我们就用陈志武先生的标准:能买房、投资、到境外旅游、用奢侈品和玩高档车。可以肯定地说,13亿中国人中符合上述标准者不会超过10%。这样较真似乎是苛求陈志武先生,但“现在中国人的钱的确很多”是全称判断,判断下面又没有具体限定,所以很难经得起“逻辑”的推敲。

尽管存在上述及尚未被提及的美中不足,笔者还是相信,只要陈志武先生愿意拿出时间和精力以弥补书中的美中不足,《金融的逻辑》就能真正成为金融社会学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陈志武先生的阅历、能力和书中迭出的高见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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