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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数字图书馆谷歌态度很重要

2009-11-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北京市西城区 韩浩月 我有话说
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将570位中国作家的17922部作品扫描上网,引起了中国作家的公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也发出了呼吁,要维护中国作家的正当权利。这些天,声讨谷歌的声浪很高,而留意一下相关新闻,却发现谷歌方面并没有做出正面的回应。

将全人类已经公开出版的书籍全部数字化,在世界各地只要拥有一部

电脑便可浏览、搜索包括孤本典籍在内的所有图书,谷歌数字图书馆勾画的这一宏伟蓝图,实现起来竟然如此之快,快到当这项技术或服务来到中国时,我们却没有准备好充足的应对措施,乃至于除了对谷歌的“霸王和解条款”进行谴责外,再没有其他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本书给付60美元的和解赔偿,这个数字很难令作家们不生气,况且,这种买白菜式的一揽子定价方式,一点也不科学,中国的一些重量级作家,包括畅销书市场上最具商业价值的作家,岂能是60美元就能打发的?按照数字出版的市场价格,以韩寒为例,拿到他的一本已出版图书的独家数字出版权,怎么也要15到30万元的价格,谷歌用60美元买单,的确有点忽悠人。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没什么价值的图书还不值60美元。

但需要提出的是,60美元虽然不多,但这表明了谷歌的态度,他们还是愿意为数字版权付费的。有了态度在先,再谈其他问题就会好谈的多,中国作家完全可以在文著协的协调下,集体与谷歌谈一次判,就作品的不同类型和质量进行区别定价,让作家们拿到相对满意的报酬。在中国作家要和谷歌打官司前,建议先翻翻自己已签订的出版合同,说不定那些书的电子版权还在那家从未付费给你过的网站手里,而那家网站,或许比你会更踊跃地去和谷歌主张权利。

作为一家全球性公司,谷歌在各个国家发展业务,也要有不同的方式方法,不要觉得,简单以一纸和解决议就能通行欧美亚非拉了。除了要表明愿意为正版作品数字化付费的态度外,在中国,谷歌还要明确数字图书馆的价值、意义、商业模式等等,千万别说数字图书馆纯粹是一项公益事业,因为这种说法可信程度的确不高。在积极与权利人沟通版权使用费用的同时,谷歌更要从未来人类文明的灿烂前景出发,多勾勒数字图书馆的理想和愿景,说不定也会有作家愿意不计报酬地与之合作。

话说回来,如果在谷歌最终完成的数字图书馆中,如果查不到来自中国的信息,未免也是件遗憾的事情。所以,理想的结果是,谷歌最终能够与中国权利人实现双方认同的、真正的和解,将这一很有可能造福全人类的工程顺利地实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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