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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剽窃”到“象征性谋杀”

2010-01-1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玛丽・达里厄塞克

卡米耶・洛朗斯

保尔・奥特沙科夫斯基-洛朗斯

本报记者康慨报道女君子报仇,两年未晚。玛丽・达里厄塞克(Marie Darrieussecq)与卡米耶・洛朗斯(Camille Laurens)各自带着冷箭的旧伤,重回战场。今年1月,两人不约而同推出新书,充作利刃,展开近身肉搏,非要杀出个满世界的血光。新书,新武器,新的战斗

40岁的达里厄塞克女士和52岁的洛朗斯女士皆为文坛当红名流,却结怨甚深。事发2007年,达女士出版小说《汤姆死了》(Tom est mort),以第一人称和极细笔触,刻画四岁幼儿之夭亡后,母亲悲伤十年,方接受丧子现实。洛朗斯女士随即指责达女士“心理剽窃”(plagiat psychique),因书中所写丧子之痛,莫不脱胎于她1995年的回忆录《菲利普》(Philippe),而此书所述,正是洛女士因爱子出生两小时便告夭折而生的巨大悲伤。“读《汤姆死了》时,我生出厌恶的感受,仿佛此书就在我的房中写成,(达里厄塞克的)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横躺于我悲伤的床。”洛女士当时在一篇评论文章中写道。

达女士坚决否认剽窃,称写此类小说不必有亲身体验,并反讥洛女士的指控“卑鄙”。此事迅速成为事件性话题,“心理剽窃”亦成法国文坛的新兴术语。两人共同的出版商――POL老板保尔・奥特沙科夫斯基-洛朗斯则站到达里厄塞克一边,对洛朗斯女士的言论大为不满,并通过《世界报》公开宣布,从此不想再为洛女士出书。

达里厄塞克熬到今年,终于反击。POL于1月5日出版其剽窃研究专著:《警察报告:剽窃指控及小说监管的其他形式》(Rapport de police:Accusations de plagiat et autres modes de surveillance de la fiction),宣称剽窃指控对作家而言,宛如“象征性谋杀”(meurtre symbolique)。她为自己辩白,说《汤姆死了》里只有一句话,能在《菲利普》中找到字句吻合的对应,即悲恸中的母亲所言:“我不想要另一个(孩子);我只想要他,一模一样的他,”而这句话,凡是丧子之母皆会如此表达。达女士说,她自己的妈妈也曾在失掉一个孩子后,说过同样的话。

大刀在手,达女士舞得虎虎生风。她同时追考阿波利奈尔、左拉、乔治・桑、弗洛伊德、曼捷斯塔姆、达芙妮・杜莫里哀和保尔・策兰,他们或曾受到指控,或曾写过幼童之死;而构罪于剽窃,实为文学监管之常用手法,从柏拉图到古拉格,其历史源远流长。

她杀得兴起,再以小刀近身,剜割洛朗斯女士细肉,宣称每一项剽窃指控的背后,都存在着“想被人剽窃的疯狂欲望”。

对洛朗斯女士,达里厄塞克施以剖心之术,称POL如家庭,奥特沙科夫斯基-洛朗斯先生如“父亲”,洛朗斯则是家中长女,意欲“消灭所有弟弟妹妹,以保证得宠于其父”。

“我写这本书,是把它当作治疗手段,也想让它能给未来受到指控的作家们带来帮助。”达女士告诉法国《快报》周刊,“我怒火盈怀,感到自己的作家名誉受到了中伤。这是我这辈子头一次全无乐趣地写书”。

她还对《新观察家》杂志说,尽管有人因为受到类似指控而自杀,但“幸运的是,我的神经很坚强”。达里厄塞克曾两度被控剽窃,前一次发生在1998年,指控者乃2009年的龚古尔奖得主玛丽・恩迪亚耶。“诽谤往往是无事生非。我算是发现了,文坛实在是个是非之地。”达女士说。

无独有偶,伽利玛出版社也将于1月14日出版卡米耶・洛朗斯的小说新作:《不安的罗曼史》(Romance nerveuse)。她在书中并未直接攻击女对头,而将矛头对准了背弃自己的前东家。其主人公是一位女作家,因指控同行剽窃,而被出版商抛弃,随后发现自己方寸大乱,难以继续写作。

“与我的出版人关系破裂后,好几年我一行字都没写;我写不出。”小说女人公写道,“我没把其中原委讲给任何人听……我已不再是那家出版社的一分子了。”二女相斗,两败俱伤

中国读者对两位女作家都不陌生,达里厄塞克的处女作《母猪当道》(Truismes,中译《母猪女郎》)已先后有肖越和胡小跃两种汉译。洛朗斯的《在男人的怀抱中》(Dans ces bras-là)也于2002年出版了韩沪麟中译本。

法国评论界原本猜测,达里厄塞克蛰伏两年,必全心投入新小说的创作。哪知她上周出手,赫然是一本非小说、非文学、目标明确、火药味十足、报复心彰显的批判材料。

奥特沙科夫斯基-洛朗斯爱护初生新星,原也是商界常情――达里厄塞克的市场价值已远超洛朗斯,且有单骑救主之功。若非《母猪当道》当年销量火暴,POL恐怕难以起死回生。他不思构建和谐,息事宁人,反而屡屡火上浇油,伤口撒盐,公然暗示洛朗斯女士当初发难的心理成因,系《母猪当道》的成功招惹了“巨大的妒意”,眼见女晚辈迅速走红而心理失衡。他自言理解洛女士那种“被掠夺”的感受,但对其“暴力”发难的方式十分不满。他告诉《世界报》:“指控别人剽窃,就是对其作家身份的否定。”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能坐视旗下作者互相攻击。

“我一向对事不对人。”奥先生辩称,并未因《母猪当道》销量逾百万,便偏袒达女士,因为不再出洛女士的书,也是“巨大的损失”。他说,“对只卖200本和卖出20万本的作家,我们一视同仁。”

二女相斗,两败俱伤。恶战持续已逾两年,双方各耗巨量时间与精力,舔伤口,造武器,今日再战,依然无分胜负,亦不见终战可能。法国媒体热烈围观,品头论足,却少有人想到失去幼儿的母亲――如2007年9月,洛朗斯女士读到《汤姆死了》的那一天,心底的悲痛如决堤之洪水,或许刹那间将她淹没。

若此事在另一国发生,恐怕早已偃旗息鼓。但法国知识分子历来好斗,缺少容人之心与和稀泥的爱好,反而乐于上纲上线,大鸣大放,你死我活。洛朗斯女士的私痛被一朝唤醒,本该令人同情,但她为达里厄塞克扣上“心理剽窃”的大帽,指其偷走本属自己独有的感受,便有些反应过度。而达女士奋力反击之下,也扩大打击面至所有指控剽窃者,指责他们之所以被“剽窃”,实因其自身想被人剽窃,这也不免荒唐的过了头。此种结论一如“所有强奸受害者都有被强奸的欲望”,离谱且可憎。

无论如何,剽窃是文坛永恒的话题,呈现于今日法国的这一例,尤其显得波澜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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