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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邓玉华被清出公安队伍

1998-11-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周伟 我有话说
滥用枪支伤及无辜

刑警邓玉华被清出公安队伍

记者 周伟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邓玉华,滥用枪支伤及无辜学生,近日被清除出公安队伍。

今年7月10日上午10时许,邓玉华带领3名刑警乘坐吉普车沿武龙公路行至武邑镇思寨村南,与迎面驶来的北京牌1041货车会车时两车的后视镜相刮,吉普车后视镜被刮坏。货车司机李爱聪没有停车,邓玉华立即指使司机调头追赶。

吉普车尾随货车边追边鸣喇叭,示意李爱聪停车,在追出近四公里仍未停车的情况下,邓玉华掏出手枪,向货车开了两枪,货车停在路边。随后,邓玉华等人发现坐在驾驶室内的黄世文(男,17岁,学生,武邑县龙店乡黄口村人)被子弹击中。

经医院诊断,黄世文左上胸贯通伤,左肺损伤并伴有血气胸、左侧肋骨、肩胛骨骨折。

事后,武邑县公安局作出决定:撤销邓玉华刑警中队指导员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出刑警中队,赔偿受害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公安部警务督察队认为,邓玉华开枪伤及无辜学生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反映了个别民警身上存在的特权思想,也反映了基层公安机关队伍管理教育和枪支管理中仍存在的问题,为严肃纪律,建议重新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10月15日,武邑县公安局经研究决定:将邓玉华清除出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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