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晓军日前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穷庙富方丈”案件,清除企业“蛀虫”取得明显成绩。据了解,1999年江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589件,占这类案件总数的48.2%,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赣州市检察机关仅在去年3月至9月间,就在江西钴钨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铝厂查出涉嫌经济犯罪100余人,立案18件,为企业挽回损失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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