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太贤在《学习与探索》今年第4期上撰文说,权利受法律的限制是权利必须付出的代价。它的正当根据是建构一种和平共处的权利秩序,化解多种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确保社会责任的承担。法律对权利的限制一般采用“权利附条件”的方式来实现,从表面看它是对权利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自由的限制;从深层看它是对权利所设定的利益的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权利的限制可以任性。只有把权利限制的价值目标定位在关怀和捍卫权利时,权利限制才不至于实质性地损害或剥夺权利本身。据此,权利限制必须遵循正当性、不贬损性和最低性原则。
[值班总编推荐] 人们希望走出“唐尚珺困境”
[值班总编推荐] 赛场争高下 奥运竞豪情——巴黎奥...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
叶匡政:史铁生,跨越苦难抵达爱
【详细】
【好评中国·四海文心】中国网络文学,一张漂洋过海的文化传播新名片
以能源高质量发展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加快推进网络安全创新发展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我国需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网络安全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积极应对新征程上网络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与机遇,为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协同发展、早日实现网络强国作出更大贡献。【详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