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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部要求
2001-04-06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张莉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5日电(通讯员张莉)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近年来,部分高校已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或咨询的专门工作机构,开展了相应的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并受到了师生的广泛欢迎。但是,这项工作目前在各地、各高校开展得很不平衡,一些高校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上。

《意见》明确指出,当前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意见》强调,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重在建设,立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工作的网络和体系。《意见》要求各高校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要逐步建立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教师的资格认定体系。

《意见》指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主管校领导负责,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为主体,专兼结合的工作体制。要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中,进一步完善或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体制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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