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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刹荧屏“滥情风”

2001-05-1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杨光 我有话说

2001年4月28日,我国新婚姻法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上高票通过。新婚姻法在重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增设了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及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体现立法宗旨的规定,并在有关禁止性条款中,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规定。依照新婚姻法中禁止性条款的有关规定,“婚外情”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荧屏处处“婚外情”电视盛行“滥情风”

“婚外情”是人类情感的难题,然而一段时间来却在我们的电视屏幕上大行其道。一些以“婚外情”为主要内容的电视剧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只要对短短几个月时间内的电视节目稍作留意,就不难发现,像《这里没有冬季》、《情感阴谋》及《超越情感》等错综复杂甚至胡编乱造的“婚外情”电视剧充斥着多数电视频道,一些观众称之为屏幕“滥情风”。

过去,我们的电视文艺作品如果涉及到“婚外恋”,必定持否定态度,结局大都是最后男主角放弃情人,心甘情愿回到患难与共的妻子身边,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但如今,电视剧中的“第三者”个个聪明美丽、善解人意,小鸟依人的她们不要婚姻,只要爱情,伟大到令人同情。与之相比,妻子则粗俗、不可理喻,甚至是无理取闹、一无是处。事业有成的丈夫在妻子和情人之间纠缠不清,最后虽然第三者孤单离去,但和睦、恩爱的婚姻却支离破碎,为了责任和道义,丈夫同妻子勉强维系着名存实亡的婚姻。

几部滥情片虽然无法对社会造成影响,但十几部,几十部则必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很多人认为“婚外情”现象属于身边事,没有什么奇怪,甚至有少部分人认为“婚外情”是一种时尚,可以接受。但一些有识之士认为作为一种大众传媒和精神产品,电视剧在人们的情感引导上应该持严谨的态度。中国人民大学一位社会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对爱情不严肃的电视剧作品,它所产生的必定是不良的社会效果,不仅为一些缺乏家庭责任感,醉心于猎艳追色的人提供了“文化氛围”,更扭曲了青少年的道德判断能力,诱发他们对“婚外恋”的同情心和认同感,甚至从根本上改变其婚姻道德观。

“婚外情”不应在两性关系上没完没了

“睡觉时摸着你的手,就像摸着自己的手,没感觉,但要把你的手锯了,跟锯自己的手一样,疼!”这是电影《一声叹息》中的男主角在经历一番婚外情后发出的一声叹息,它也引发了观众的思考。其实,以“婚外情”为题材进行艺术创作,吸引观众的并不全是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也不仅仅是感情的背叛方对自身的谴责,对家庭、妻子的愧疚,它还有更深远的影响。影视导演吴子牛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电视作品应对其社会生活和风气产生良好的影响,电视剧的创作应具有一定的文化含量。虽然婚外情一直都是大众谈论的话题,但以婚外情为主题创作电视剧就要慎重。婚外情可以是一段故事,导演应透过它来挖掘出一些人性中美好的东西,包括伦理、道德、社会,甚至是一代人的内心世界,而不应只是在两性关系上没完没了。此类作品必定肤浅、庸俗、低级。观众需要的是文化精品,需要的是贴近生活、积极的精神食粮,而不是那些浮躁、庸俗的电视作品。”

艺术源于生活,更应高于生活

电视剧反映情感生活本来是平常事,但如果将“婚外情”作为一部作品的“主旋律”就不是那么平常了。

既然电视剧已经成为多数中国人茶余饭后的“正事儿”,艺术创作就不该津津乐道于庸俗、离奇的“婚外情”,甚至是伟人、名人的情感私生活,而应以讴歌两性间健康、美好的情感为主题。

资深电视人陈汉元说:“虽然婚外情作为一种现象存在于社会中,但它在现实生活中,毕竟是违背法律及社会道德观,并被世人所唾弃、耻笑的地下情。不能因为人们关注婚外情,编剧、导演就误以为观众喜欢看,并接受婚外情。艺术创作源于生活,更应高于生活,观众的欣赏趋向需要艺术创作者的引领。我们的电视剧创作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单纯地考虑收视率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日益丰富,对于艺术创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一些影视专家呼吁,电视剧作品应从不同层面反映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而不应拘泥于某一现象、某一主题,我们应该拒斥荧屏“滥情风”,也希望我们的电视剧编导们站在社会、道德的高度进行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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