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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银行巨贪被处极刑

2001-05-2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徐 冶 人民法院报记者 官晋东 张译友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近日在云南高院采访时获悉,根据最高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罪行败露后又畏罪潜逃的云南一银行巨贪普跃斌日前在玉溪市被执行死刑。

34岁的普跃斌,原系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江川县支行复烤厂服务点副主任。1996年和1997年,普跃斌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江川县支行县辖联行资金419.5万元,

1997年6月,普跃斌利用职务便利,将400万元公款划入由其个人控制的私自以玉溪云利来商贸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的对公存款账户,普跃斌将其中168万元开具自带汇票,交他人带到昆明划拨给杨某,其余款项被普跃斌用于归还其过去挪用的公款。1997年7月,普跃斌与他人共谋,以25%的高额利息从直属支行为江川县支行筹资2000万元。同月22日,直属支行办理了假贷款手续和2000万自带汇票,汇票解付后,普跃斌从2000万元中汇出354.6万元支付了高额贴息;划出200万元归还了自己挪用的公款;汇出1309.9万元到昆明市,供自己和他人挥霍。

1998年8月18日,普跃斌见罪行败露,在他人的帮助下偷越国境,出逃到缅甸。同年9月2日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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