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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建设科技馆

2001-06-04 来源:光明日报 刘德胜 我有话说

我国现有各类科技馆达400余座,除天津、深圳外,均隶属科协系统领导,其中98%以上是“文革”后建成的,总投资约16—17亿元。据1997年全国调查称,全国有21座科技馆拥有常设性科普展览。其实,公认具有科技馆功能的仅有天津科技馆。

现有科技馆的主要问题:一、全国无统一建馆规范与标准;二、名不符实,名为科技馆,实为招待所、宾馆、商场、办公楼、卡拉OK厅及餐馆等;三、以商业取代公益性,纷纷出租场地或经营与科技无关的业务;四、部门所有,大多数科协把科技馆归为己有,任意用来作办公楼、住宅或创收手段;五、工作人员素质较低,半路出家者居多,初级职称及无职称者占1/2。

多年来,新闻界对科技馆的混乱状况不断进行反映,专家与群众呼声亦强烈,但效果甚微。中共中央、国务院1994年第11号文件及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对发展科技馆已有明确指示,但近几年仍无明显变化。

科技馆究竟是干什么的,怎样发展我国科技馆?仁者智者见解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据悉现在还有上海、黑龙江、云南、广东、江西、贵州、郑州等十五六个省、市及一批县级科技馆立项兴建,而投资从几千万到几亿元,求大求洋求全与互相攀比之风显而易见。

这种盲目建馆的做法应引起注意。为此建议:

一、首先应对科技馆进行规范与立法,明确科技馆是公众所有和为公众服务的公益科普设施。

二、科技馆主体功能应适应知识经济、网络化时代的要求,研究国外第三代科技馆兴起趋势,如何在知识的生产、传播、转让方面起特殊作用,不要重复即将淘汰的科技馆发展模式。

三、整顿与充分利用好现有几百座场馆,新建馆应从需要与可能出发,要重实效,不要追求表面化的东西,更不要重复或交叉建馆。利用旧的闲置场馆以及多余的厂房、车间作活动场所也是可行之举。重活动,轻建筑,国外有经验借鉴。

四、解决领导体制问题,改变多年来社团组织无力管好公益性场所的现状。

(作者曾在广西科技馆任正副馆长12年,考察过除西藏、台湾外所有省市馆及部分地市县馆和十余个外国与地区科技馆,1997年获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创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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