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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吸收外资工作 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水平

江泽民会见全国外资工作会议代表时强调
2001-07-0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孙杰 我有话说

7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参加全国外资工作会议的代表。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孙杰)全国外资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会见了会议代表,他强调,坚持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更多更好地吸收外资,发展开放型经济,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形势下,要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吸收外资工作,不断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参加了会见。

上午9时,江泽民等中央领导来到人民大会堂,与出席会议的代表们见面,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江泽民等高兴地与代表们合影留念。

江泽民指出,吸收外资,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为加快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十多年来,我国吸收外资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重要的经验。自1993年起,我国连续八年成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吸收外资,不仅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了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且也有利于培养人才,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科技进步。

江泽民强调,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进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脱离世界孤立地发展。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风险。我们既要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又要注意掌握主动,努力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加快我们的发展。

江泽民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新阶段,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我们要抓住当前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吸收外资。吸收外资工作要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要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同时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提高外商投资的科技含量,继续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努力完成外商投资的地区布局,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完善外商投资的法律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

江泽民指出,我们欢迎台商来祖国大陆投资,这对促进两岸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具有重要作用。要加强两岸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依法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吴邦国、钱其琛、温家宝、吴仪、王忠禹等参加了会见。

这次全国外资工作会议的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及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总结“九五”时期利用外资工作的经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根据“十五”计划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指导全国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研究并部署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应对措施,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外资工作的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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