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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取得新进展

2001-07-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张传亚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6日电各级党委按照中央要求,近年来不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日趋活跃,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新建党组织4100个。截至目前,全国已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4.4万个。

党中央十分重视在这一新的领域开展党建工作。2000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期间,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地阐述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各级党委的思想认识,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0年9月,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主要有以下特点:

——力度大。有的省、市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像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那样,认真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福建、浙江、山东三省在省、市、县三级党委建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和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形式多。各地不断探索组建党组织的新途径,普遍采取企业单建、区域联建、村企合建、行业统建等多种方式,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湖北、广东等省市采取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办法,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步伐。福州、泉州、温州等地坚持党组织的组建与企业开业投产同步进行,使“有党员,无组织”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变,并结合实际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较好地解决了“有组织,无上级”的问题。

——重实效。许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能够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到党建工作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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