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打私反腐取信于民

2001-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走私犯罪案件,揭露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对查处这起特大走私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部署得当;司法机关办案有据,重拳打击;使走私团伙土崩瓦解,腐败分子无所遁形,有效地遏制了走私和腐败现象的蔓延。

铁的事实证明,赖昌星集团的走私犯罪活动危害极大。他们大肆走私各类货物,偷逃巨额税款,扰乱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仅三年时间,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走私货物价值就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关税人民币300亿元。恶劣影响波及到20多个省市,给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改革开放的事业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所以能如此嚣张,靠的是一伙腐败分子的纵容和庇护。赖昌星一伙也明白,走私犯罪活动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是国家法律所不容的。为逃避监管和法律的惩罚,他们不择手段大肆贿赂党员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为其走私犯罪活动多方寻找“保护伞”。他们精心设置的陷阱,使一些党员干部和海关工作人员成了他们的俘虏和工具,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罪人。这是他们犯下的又一罪行。

走私犯罪与腐败行为密不可分,是一根血管上的两颗毒瘤。走私滋生腐败,腐败助长走私;走私支撑腐败,腐败加剧走私;走私越严重的地方,腐败也往往越严重。打击走私必须惩治腐败,清除腐败才能更有效地打击走私。打私反腐必须双管齐下。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才能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覆灭,再次向全社会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不管犯罪分子多么猖狂,最终都要受到正义的审判,法律的严惩。打私反腐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的要求,始终把打私反腐作为一个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问题来抓,对任何经济犯罪分子和腐败分子,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我们一定要也一定能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