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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2001-07-3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尹鸿祝、丁锡国 我有话说

新华社青岛7月30日电7月28日至30日,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改革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努力开创新局面。

这次会议是继去年在上海召开的三项改革工作会议之后,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回顾了三项改革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了各地改革的经验。一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医改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改革工作,认真贯彻《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原则精神,坚持三项改革同步推进,城镇医改迈出了成功的一步。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已初步建立起来,并有了一定的覆盖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全国城镇医疗机构的分类登记在今年上半年已基本完成,大多数省、区、市开展了区域卫生规划试点,许多省、区、市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办法,大多数地方开展了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后勤社会化、病人选医院、病人选医生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等工作的试点。加强了药品价格管理,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取得了较大成果。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方便了群众。开展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快速发展,药品质量明显提高。

三项改革整体推进,新体制正在逐步形成。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也有所提高。改革正在向“以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要”的总体目标迈进。

会议提出,要在2001年底实现90%以上的地市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8000万人;要在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深化内部改革、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扭转以药补医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使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秩序有更大好转,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出席了会议。

李岚清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城镇医改工作取得的明显进展,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有些地方对改革的认识还存在偏差,三项改革的进展还不平衡,基本医疗保险的属地化管理有待进一步落实,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李岚清指出,改革是一个过程,旧问题解决了,新问题还会产生,要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和完善政策措施,尽快抓出成效,把改革逐步推向深入。

李岚清强调,推进三项改革,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大力推进医保和医疗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全社会互助共济,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需要。所有的行业和企业,不论中央管的还是省管的,都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第二,调整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大力推动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要注意处理好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关系。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调整和撤并那些重复建设、效率低下的医院和卫生机构。要建立竞争机制,鼓励发展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及时、优质、价廉医疗服务的诊所和医院。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属地化管理,行政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医疗机构要走社会化道路,有条件的地区应组建医院集团,把重点医院的人才优势和行业医院的硬件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向患者提供更好、更方便的医疗服务。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卫生事业中最基础的环节,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医院的医务人员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第三,深化医疗机构改革。

卫生、计划、财政、税务、价格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共同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社会捐资的政策、举办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法规和政策等。要扭转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按照已确定的补助原则和方式,落实财政对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补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降低总的医疗费用的前提下,把体现医务人员知识和技术的服务价格提高到比较合理的水平,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建立一个良性、健康的运行机制。加快医疗机构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组建后勤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力推进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聘用制,提高骨干医护人员的待遇,实行优劳优酬、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树立医务人员和卫生系统良好的新形象。第四,进一步规范和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要严格执行规范化的招标程序和办法,确保招投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决不能搞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要努力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规模,加大推广力度。第五,深入开展药品打假专项斗争,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要注意从生产、印刷包装和批发三个源头进行打击。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制裁,不能以罚代刑。各级地方政府要支持药监部门的工作,加强药品监督队伍建设,选拔懂药检、懂药监、懂政策、作风正的人员充实基层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予以清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医药公司要坚决脱钩,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李岚清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政治,讲大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三项改革,完善和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时刻放在心上,努力做到执政为民,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加快职能转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三项改革同步配套推进。各新闻媒体,加强对改革的宣传,把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宣传改革成果和好的典型,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要曝光揭露,使广大职工群众充分理解改革的意义和内容,并自觉支持和积极参与。

在青岛期间,李岚清与参加会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部分省、市关于三项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李岚清在吴官正和山东省省长李春亭的陪同下,考察了青岛市部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药连锁商店。他还参观了2008年将作为奥运会帆船比赛场地的青岛水上运动中心。

李岚清还听取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及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他充分肯定了山东省及青岛市各方面的工作,希望山东省及青岛市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山东、北京、上海和青岛等一些省、市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与会代表参观了青岛市的医改先进单位,有关部委负责同志作了工作部署。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高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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