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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依法维护著作权

2001-08-0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张舵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张舵)备受媒体关注的故宫博物院诉中国商业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一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中国商业出版社停止一切侵权行为,赔偿故宫博物院总计65.8046万元人民币,并在光明日报上公开道歉。

据故宫博物院法律顾问处的黄哲京律师介绍,本案是故宫博物院关于文物图片著作权的第一起诉讼。他说,此次涉案的《中国清代瓷器图录》和《中国宋元瓷器图录》(均由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二书中有790张文物图片是在未经故宫博物院许可的前提下非法使用的,占总图片数的81.3%。其数量之大,影响之恶劣是近几年罕见的。

审判结束后,中国商业出版社总编辑鲁民表示审判结果难以接受,赔偿金额已超出出版两本图录的所有赢利,是否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有待进一步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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