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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值得关注

2001-08-1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陈运昌 我有话说

近日,山东省周村高塘镇发现一特大战国时期古墓群,现场为於陵故城。这一发现对于研究战国时期齐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具有重大的考古价值。

在采访中,记者强烈地感受到,文物发掘后文物保护难,尤其县级文物保护更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他们常常像在路上捡东西一样将文物捡走。”山东省文化厅文物处处长王永波对记者说。据介绍,在国内许多考古发现中,许多重大发现都是在挖地基、修路等施工过程中偶然发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出土文物屡屡出现被现场群众哄抢的情况。前不久,济南洛庄汉墓的文物刚被发现时,一骑摩托车的农民将文物装进车上的筐子就走,幸亏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截住,否则后果难以想象。山东大学考古系于海广教授认为:“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认识,一方面让人们认识到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从而增强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应加强国家文物法的宣传和普及,让群众认识到,损坏或私自拿走文物也是犯法。”1999年,山东聊城破获一起文物大案,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尹军在被抓获后,曾双手抱头哽咽地说:“谁知道这么严重!”可见,群众对于破坏文物的违法严重性,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况且,由于县级文物保护区域内,文物保护点分散、工作人员较少,文物保护更需要群众的自觉参与。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已是当务之急。

盗掘现象防不胜防

目前的情况是,有游览价值的古迹遗址、古建筑受重视,保护起来也相对容易,而一些容易变卖的文物则易遭破坏。

前几年,山东平阴地区盗墓现象严重。由于文物贩子的煽动,当地百姓知道了地下还埋着先人留下的“宝贝”。于是,一场群体性的盗墓风潮发生了。严重的时候,一天里有几十人扛着镢头、铁锨到田野上挖掘,翻找。村民们挖出的青铜器、陶器被文物贩子收走,价格从一二十元到几千元不等。当地政府派出治理队伍,抓了一批盗墓者,这股风才暂时被刹住。而据知情人讲,当地人中真正靠盗墓发财的几乎没有,发财的全是操着外地口音的文物贩子和那些将文物偷运出境的人。盗墓分子所盗文物一旦到手,两三天就转到了境外,其速度之快,手段之隐蔽,令文物保护部门防不胜防。

保护经费捉襟见肘

资金短缺,常使文物工作者处于尴尬境地。考古挖掘、运送转移、馆藏保护,离开经费,哪一样也玩不转。“县级文管所的工作人员勉强能领到工资,在缺少经费的条件下,开展工作,无从谈起。”于教授说。

据悉,现在国家在文保经费管理体制上实行切块制,即中央经费只拨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使用;省级地方有专项保护经费,但资金少,无法做到供求平衡。去年,山东省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口号,并提出文物保护“五纳入”(纳入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宣传意识、议事日程、财政预算),但由于缺少量化标准,操作性较差,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此外,下拨的文物保护经费被挪用的现象在县级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也是文物保护资金难以到位的重要原因。

文保人才流失严重

据了解,文物系统专业人才缺乏的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各地区参差不齐。前几年,山大考古系办过几届培训班,对各地区的文物部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毕业后发给文凭。这对提高各地文管部门人员的素质,起了一定作用。山大考古系每年有70%左右的毕业生,进入文物系统。但相对于文物部门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来讲上述努力只是杯水车薪,况且毕业后进入文物部门的专业人才,跳槽现象严重。由于资金匮乏、管理体制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县级文物部门的工作条件差,有的连专业刊物都订不齐,硬件设备跟不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一些县级文管部门,由于主管领导不懂业务或更换频繁,难以使文保工作有序、稳定地开展。“有些乡镇干部提拔到县里,没有职位安排,便安插到了文化部门,但他们不懂业务,难有作为。”

如何解决保护问题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一些县级文管所的“文物仓库”,几个高大的货架上,密密地摆满了各种文物;地上到处摆放的,也是刚出土的瓶瓶罐罐,进门只能踮着脚尖,否则一不小心,碰坏的就可能是几千年历史的瑰宝。拥挤、阴冷的库房不应是文物的久藏之地。山大教授于海广认为,博物馆起码要有完善的安全警卫系统,并能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目前,山东省的青州、莒县、藤州、安丘等县级博物馆建得比较好,而其他大部分县级博物馆不达标,有的县根本没有博物馆。

如何解决?有关人士认为,解决上述难题需要系统地开展工作,文物的保护最终还是要依靠当地群众对历史文物的珍视和参与保护的自觉行动。它需要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要从中小学生抓起,争取在教科书内有保护文物的内容,利用书籍、报刊、电影、电视、广播等深化群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鼓励成立文物保护民间组织。同时,严厉打击盗墓走私文物的犯罪行为。

专家建议,今后,政府仍然是文物保护经费投入的主渠道,但不应是唯一渠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可考虑让民间资金介入,争取企业、财团、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参与。要把文物保护这项社会公益事业办成全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事业。通过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稳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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