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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销区 保护产区 省长负责 加强调控 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温家宝在全国粮食工作会议上强调
2001-08-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 赵承)全国粮食工作会议昨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代表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指出,针对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

温家宝说,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粮食总量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市场粮价下跌的情况,从保护农民利益、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大局出发,实施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粮改政策,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推动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增强了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进展,初步扭转了大量亏损的局面。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是符合实际的,是完全正确的。

温家宝指出,在充分肯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省长负责制没有完全落实,有些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滞后,国家储备粮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粮食生产和流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新情况、新形势,今年初,朱镕基总理对加快粮食主销区购销市场化改革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在反复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

温家宝说,放开销区,就是推进主销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在粮食主销区,主要是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北京、天津等地区要加快这项改革。这不仅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取向改革的必要步骤和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重大举措。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销区根据市场需求更好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养殖业和出口创汇农业,并加快体制创新,提高农业整体素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粮食主产区腾出更大的市场空间,促进市场粮价合理回升,支持主产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这步棋走活了,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就能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他强调,主销区在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粮食供应和粮食市场稳定。一是必须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要主动与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三是要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按照国家关于“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充实省级粮食储备。

温家宝指出,保护产区,就是保护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和经济利益,特别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这是保障全国粮食供应的关键所在,也是充分发挥主产区粮食生产比较优势的重要前提。粮食主产区要抓住放开销区后粮食市场空间扩大的机遇,适应市场需求,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提高质量,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他强调,当前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主产区要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二是国家对粮食主产区要给予重点支持,在风险基金补助、粮库建设、增加中央储备粮规模等方面重点照顾主产区。三是加强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投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温家宝说,省长负责,就是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真正负起责任,落实和完善粮食省长负责制。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下,由省级政府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不能由中央包揽。因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同时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粮食生产和流通更大的决策自主权。当前,完善和落实好粮食省长负责制,要着重强调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粮食主产区要增加粮食生产投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做好粮食收购和储存,保证提供必要的商品粮和中央储备轮换用粮。二是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各类有经营粮食资格的企业,积极发展产销区之间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三是认真落实和监管好粮食风险基金,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促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五是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稳定市场粮价。

温家宝指出,加强调控,就是增强国家对粮食调控的能力,健全调控机制,提高调控水平。政府对粮食的调控主要是实行保护价收购、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和储备制度。要完善粮食储备制度,进一步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健全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严格中央储备粮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国家需要时能调得动、用得上。继续抓紧国家储备粮库建设。要健全粮食市场体系,支持培育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粮食批发市场,加强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支持各类粮食企业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鼓励具备条件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登记后,按有关规定从事粮食收购和销售。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交易规则,加强对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坚决打击各种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温家宝强调,这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既是在新形势下对1998年以来粮改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又有实质性的突破,影响重大,意义深远。要充分认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放开”与“敞开”的关系。主销区放开收购,有利于主产区更好地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主产区做到了“敞开”,会促进主销区“放开”。主销区“放开”与主产区“敞开”都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都必须坚决贯彻。二是正确处理销区放开收购与加强市场监管的关系。主销区放开后,必须采取措施,让有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依法购销,有序竞争;主产区要防止粮食购销企业拒收、限收和压级压价;无论产区和销区都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管理,防止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三是正确处理粮食生产与粮改的关系。粮食生产和粮改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各地在搞好粮改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粮食生产。

温家宝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粮改工作的领导,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上来,树立全局观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工负责,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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