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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解决林区居民烧柴问题

2001-08-2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肖玉华 通讯员郑旭、张英、丁启权 我有话说

编辑部:

每年,我国都有大片的森林消逝,用于林区居民的烧柴占相当的比重。一项调查表明,一个林区的居民烧柴每年约消耗1.5万立方米的木材,全国132个林区就要消耗木材198万立方米。长期以来,林区居民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他们认为,守着成片的树林,砍几棵树当烧柴算不了什么,砍树比拣枝丫柴省事,由此给森林生态造成很大破坏,并经常引发林业企业与林区居民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据吉林省桦甸等林区公安机关破获的盗伐林木犯罪案件统计,约有80%是为了当烧柴。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如何解决林区居民的烧柴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是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重要途径。

实际上林区居民的烧柴问题不是不能解决,而是目前普遍存在两种不正常现象:一方面,林区居民为备足烧柴而乱砍活立木或活枯立木;另一方面,林业企业作业后的生产剩余物却无人拣集,相反,林业企业每年还要拿出资金雇人把生产剩余物归堆,然后让其慢慢腐烂。这样,既增加林业企业生产成本,又造成林业资源白白浪费,还为森林病虫害的滋生提供温床。由此看来,只要从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出发,林业企业与地方政府合理协商安排,林区居民的烧柴问题完全可以解决。

眼下,有必要在林区大力宣传《森林法》和《刑法》,增强林区居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破除靠山吃山、砍木头当柴烧不算违法的错误观念;同时,地方政府也应与林业企业配合,让居民到林业企业生产作业区拣集生产剩余物作为烧柴,并鼓励交通便利的林区居民烧煤和液化气,既卫生、方便,又减少对木材的消耗。如果林区能妥善解决居民烧柴问题,可以大大减少对森林资源的破坏。这样,林业公安部门可以集中力量打击乱砍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案件。无疑,这将是更好地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的一条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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