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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大对高收入者纳税征管力度

2001-08-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 刘诗平、韩振军)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指出,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收入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各级税务机关将突出重点,对高收入者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严肃惩处。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今年各级税务机关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落实好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经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把规模大和效益好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经营者,作为征管的重点对象,要求其建账建制、实行查账征税,对不建账建制或者账实明显不符的,从高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对航空公司、足球俱乐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情况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税收政策规定,各地必须在今年7月1日前自行纠正税前多扣除补贴、按低税率征税或包税等违反国家统一税收政策规定的做法,补缴在此之前按国家统一税收政策规定应缴未缴的个人所得税款。

第三,继续加强对劳务报酬所得的征收管理力度。各地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办法。要认真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演出市场、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严格对演艺界和体育界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征收管理。

第四,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强化对建筑工程承包人和企事业单位承包者的征收管理。

这位负责人强调,为加强征管,各级税务机关每年要开展1—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每次专项检查都应把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今年检查的重点是: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城市供水、供气等行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足球俱乐部;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代表机构;高等院校;星级饭店;娱乐业企业;效益好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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