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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川对中国现代格律诗的贡献

2001-08-22 来源:光明日报 陶保玺 我有话说

郭小川对中国现代格律诗的杰出贡献,可以说,不是在理论上,而是更多地表现在他的创作实践上。

那么,他的创作又为我们提供了哪些可资借鉴的东西呢?

其一,从简单的历史回顾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以闻一多、徐志摩、朱湘为代表的新月派诸君,以及以何其芳为代表的现代格律诗派,他们都注重句型,即“诗行的构建”;虽然也强调过“节的匀称”和诗节的行数,应有规律性,但出发点则都是依据诗应有“比较整齐比较鲜明的节奏和韵律”。因此,其建行、建节的美学原则,都可以说是“均衡”的美。郭小川则不仅在他的创作实践中,注重句型即诗行建设,与众人迥然有异的是,他把自己的眼光,投向了诗节的构建,乃至整个篇章结构。他神工鬼斧般地创造了以“句组”、“句群”为“节奏单位”的新格律要素和格律化运行机制,而且运用得那样得心应手,卓有成效!

其二,“郭小川体”在其逐步形成的过程中,还同时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定型化”的诗歌艺术体式。这不能不引起诗歌理论研究者和诗作者,从更深的层面上,去思索和重新审视自己的某些理论及人们共同关心的某些问题。诸如,诗歌的艺术本质究竟是什么?究竟什么是新体格律诗?构成新格律的要素究竟是什么?“郭小川体”已经极为鲜明地昭示人们;真正优秀的诗作,无不是诗人生命深层底蕴及内涵的外射。千变万化的诗歌体式和无穷无尽的诗歌结构形态,原本就是诗人生命底蕴,通过形象思维和感情结构的形态,经由语言文字的定型,而外射、而物化的结果。无论是自由体,还是格律体,都是这种“定型”化过程中最基本的表现。只是在更为具体、更具个性风采的表现中,它们各有侧重而已。就其体式而言,它们都远非只有某几种定型化的诗体,而是丰富多姿,异彩纷呈的。新格律体诗同自由体诗之间,既有着显著区别,又没有不可跨越的鸿沟。它们是可以互相交融和转化的。

其三,“郭小川体”的诞生和成熟,已经极其鲜明地昭示出,新格律诗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必须注意以下诸多方面:1、不能再局限于诗行字数的一致,或音顿的均齐。2、不单单需要押韵,并讲究韵的设置;某些特殊的“韵式”,本身就能构成某种特殊的“律体”。3、新格律体自身,能够形成诸多定型化、规范化的艺术体式,但其结构形态又是无限丰富的。切忌仅仅局限于建立“一套”或“几套”新格律体的思维模式!4、新格律的最主要的内核,就是“节奏单元”的设置和有规律的排列组合(它包括在诗行、诗节、诗章、乃至整首诗中的设置与组合)。5、格律体和自由体之间,绝不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的关系,它们既各自独立,又互相交融,既相生相伴,又相辅相成。二者原本就是诗人形象思维运行不可或缺的两翼,就是诗人感情回旋流泻的两种不同形态的渠道或河床。

老诗人卞之琳先生说过:“不宜逆时代潮流,重试建任何定型格律体,使诗创作再成为填谱工作。”实际上,以郭小川为杰出代表的新格律诗人,及其前辈诗人的创作实践,已经充分说明,新格律体本身就是天宽地阔的,它是可以任诗人自由翱翔和驰骋的多种艺术范式的综合体。既如此,我们又何必作茧自缚,让自己囿于某种律体之中呢?为再创辉辉,当挥开双臂,去拥抱新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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