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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征文为名征钱为实

见仁见智
2001-08-29 来源:光明日报 陆泰 我有话说

目下各种征文、评奖“热”不断升温,全国各省、地、市似乎都可以用堂皇名目举行全国性征文活动。开展正常的征文活动,对文化艺术繁荣有着促进作用,但应讲究权威性,不宜一哄而起,将征文变成征钱或其它。

一般来讲,征求别人的诗文作品,应当是郑重的有礼貌之举,请求别人惠赠稿件。顾名思义,征者,征求、请求,所以不能以征文为名,去征钱或征别的什么,而有些单位的征文花样百出,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有的还要订阅出版物,更有甚者还要收取奖杯、奖品费,这种做法使应征者不仅花一笔相当费用投稿,连奖品、奖金也要自己来付,岂不成了笑话。借征文评奖活动捞一把的新闻时有所闻,无怪乎人们要问:征文乎征钱乎?七·一前,一家“权威”学会发起报告文学大型征文活动,申明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80周年,“通过生动的报告文学来记载各级领导、企业家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的艰辛历程和成就”,这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事。可奇怪的是征文稿审定参评后,必须协助征订5册巨著者才能正式入编,而这五册书将近2000元。换言之你不付征订的钱就取消你所写英雄人物的被颂扬资格,你不付征订的钱就取消你发表作品的资格,这与出钱买表扬出钱买发表不是一回事吗?自称“权威性”的活动,成了征利征钱的行为,成了商业行为的变种,着实令人失望。如果多家单位都这样搞,整个社会还有什么信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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