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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物权法律

2001-09-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第二十二次法制讲座。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讲话,他强调,完善的物权法律制度对明晰财产关系,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权益,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维护财产交易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国人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抓紧工作,加强协调,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

今天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利明。他以《物权法律制度》为题,介绍了物权的概念和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物权法制定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制定物权法的几点建议。

李鹏在讲话中指出,物权法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确认和保护社会主义各种所有制关系的重要法律,而且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李鹏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财产权的法律,财产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证产权清晰、交易顺畅和交易安全的任务日益重要,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中有关物权方面的规定已不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比较完备的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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