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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7.17”事故原因查清

2001-09-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南宁8月31日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严肃查处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指示,国务院调查组在广西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配合下,事故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现已查明,有关责任人被依法逮捕。

国务院调查组在矿井水排干之后,立即展开事故原因的调查。调查组通过对遇难生还人员、矿山管理人员、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详细调查询问,查阅文件、技术资料,组织有关水文地质和工程爆破专家,在对事故矿区的6个矿、8个井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先后6次到井下现场实地勘察、取证,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为7月17日3时40分,地点是龙泉冶炼总厂所属拉甲坡矿9号井标高—166米平巷的3号作业面,认定这是一起由于矿业秩序管理混乱,长期非法开采,以采代探,乱采滥挖,违章爆破而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一些官员与矿主相互勾结,采取非法手段,隐瞒事故、封锁消息达半月之久,性质十分恶劣。

据查,7月17日凌晨3时多,拉甲坡矿明知作业区域存在透水隐患,不但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且继续冒险组织作业,在9号井标高—166米平巷处的3号工作面内两次实施爆破,使位于下方的恒源矿受淹,老塘与上部的3号工作面之间的隔水岩体产生脆性破坏,积水在强大水压作用下,击穿隔水岩体,形成一个长径3米、短径1.2米的椭圆型透水口,高压水大量涌入,先后使拉甲坡矿3个工作面、龙山矿2个工作面、田角锌矿1个工作面被淹,81人失踪。在井下排水过程中先后找到尸体78具,还有2具尸体于7月26日被矿主私自拉出火化,事故遇难者共80人,失踪1人。

国务院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对事故责任的分析认定,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公安机关已对原龙泉矿冶总厂总经理黎东明等11名嫌疑人,以重大事故责任罪依法逮捕。检察机关已对滥用职权、故意隐瞒事故真相的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原县长唐毓盛、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光等4人依法逮捕。与事故相关的渎职、贿赂及涉黑问题,仍在深入调查之中。

据悉,日前广西自治区党委还对南丹县委、县政府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四名新的领导成员已经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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