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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2001-09-17 来源:光明日报 钟宣 我有话说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我们党。要结合形势的发展,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五十六个民族、十二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要把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这是总结近代以来中国发展的历程得出的结论,也是分析许多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改进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同党的地位、任务和所处的环境紧密相联。经过八十年的发展,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适应这种变化,必须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一、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先进性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质体现,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核心问题。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先进性始终以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为基础。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中国工人阶级尽管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但仍然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仍然是最先进的阶级。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日益提高,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在发展,党的阶级基础不断增强。新中国成立时,我国企业职工只有800万,现在已超过2亿。由于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些工人群众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这并没有改变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而且从长远看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素质,发挥工人阶级的整体优势。

正是中国工人阶级先进性的不断发展,使党的先进性得到了更大发扬;正是由于党的阶级基础的不断增强,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国工人阶级是最进步、最有活力的阶级,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论断是党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发展。历史表明,正是因为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制定的路线、纲领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党才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正是因为我们党紧密联系党的纲领和路线加强党自身的建设,始终重视在思想上建党,才解决了在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占人口的大多数的国家,建设一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课题,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制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我们党就一定能够始终保持先进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我们党要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一论述,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先进性的内涵,是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其先进性本身就要求党忠心耿耿地为全体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奋斗。邓小平同志1956年在党的八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深刻地指出:共产党对于人民群众的伟大的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但是,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实践表明,正是因为党把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才能把全体人民团结、动员和组织起来,才能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成为深受中国人民热爱和拥护的执政党。我们党过去这样做,今后还要坚持这样做,而且要做得更好。

二、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保持党的先进性,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同时,还要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二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不坚持阶级基础,无以立党;没有牢固的群众基础,党就缺乏强大的凝聚力。伟大而艰巨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共同加以推进。

在认识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党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问题上,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认识判断一个人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财产也逐渐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其中,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具有基本的、决定性的意义。思想政治状况,包括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等。获取财产的方式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财产是合法经营所得,劳动和工作所得,财产的支配和使用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用于回报社会,服务人民,这也是思想上进步的表现。政治上的先进分子必然以自己的努力工作和辛勤劳动为国家、为社会作出贡献。

正确认识和把握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需要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他们所处时代的特点和社会实际出发,批判地吸取了古典经济学派价值理论的合理成分,创立了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没有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就不会有剩余价值学说。正是因为有了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这两个伟大发现,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成科学。可以说,在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提出的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已经执政五十多年,改革开放已经二十多年,我国社会各方面情况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特别是我们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要看到,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广泛而深刻。所有这些,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加深对生产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科学技术的作用、社会必要劳动、资本有机构成、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研究,把这方面的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透彻了,对于进一步理解当代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的人员流动日趋频繁。不少国有企业的工人进入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大批农民成为乡镇企业工人或者进城打工,一些知识分子和机关干部“下海”经商或成为各种自由职业者,各阶层中都有一些人成为股份持有者,等等。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

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践者和受益者。他们所依存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其中掌握一定生产资料、雇工人数较多、企业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以及股份制企业中个人控股的大股东,要作具体分析。首先要明确,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他们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在使自己逐步富起来的同时,也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从这一群体的构成看,许多人原来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以及一些留学归国人员。从这一群体的思想政治状况看,他们大都出生在新中国,成长在红旗下,从小就受到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和熏陶。因此,从他们的产生条件、参加劳动状况、政治态度等方面看,与旧社会的资本家都不相同。当然,也要实事求是地看到他们的两重性。一方面,他们有劳动的一面。许多人以自己的技术、专利、管理为社会创造财富,为社会作出贡献,而且其中包含不少复杂劳动和创新劳动。另一方面,他们又以占有的生产资料获得企业的利润,取得不同程度的非劳动收入。从这一点看,他们毕竟又不同于一般的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还要实事求是地看到,新的社会阶层情况比较复杂,成员素质参差不齐。有表现很好的,也有少数人表现很差,比如,偷税漏税,制假贩假,克扣工人,腐蚀干部,生活腐化,等等。对这些人,不但不能吸收他们入党,而且首先应当要求他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但总体上说,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爱国热情,愿意为振兴中华作出自己的努力。

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充分肯定新的社会阶层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需要,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的需要。

第三,正确认识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这一重要论述,符合我国现阶段社会阶层构成发生新变化的实际,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先进性的原理。我们党的实践说明,党员成分与党的性质有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的性质,但不是影响党的性质的决定因素。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不意味着拒绝吸收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入党,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完全可以统一起来。只要我们党的路线、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坚持在思想上建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武装全体党员,要求党员不仅从组织上入党,而且从思想上入党,指导他们为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而奋斗,党就能保持先进性,党员就能保持先进性。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在发展什么样的人入党这个问题上,有深刻的经验教训。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根据当时中国社会的特点和革命任务,不仅吸收工人入党,而且吸收了大批农民入党,也吸收了一批革命知识分子入党,这并没有改变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而且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我们党成功地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瓦窑堡会议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他应该大量吸收先进的工人雇农入党,造成党内的工人骨干。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共产党。一切在民族革命与土地革命中的英勇战士,都应该吸收入党,担负党在各方面的工作。”“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社会成分是应该注意到的,但不是主要的标准。应该使党变为一个共产主义的熔炉,把许多愿意为共产党主张而奋斗的新党员,锻炼成为有最高阶级觉悟的布尔什维克的战士。”这些论述对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认识发展党员的问题,仍然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第四,正确认识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毫无疑问,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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