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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恶性违规不断 加强公司治理任务紧迫

2001-09-2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近来,银广夏、三九医药等上市公司恶性违规案件频频曝光,引起了广泛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近期集中暴露出的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推进公司治理实践的时间不长,许多上市公司尚未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为一些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了可乘之机。以致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不少违规现象,诸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管理人员侵占公司资金,做假帐,滥用募股资金,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等。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指出,这些表明我们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是薄弱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对责任和诚信义务的意识淡薄,漠视股东的权利和利益,管理上存在过失行为。她认为这将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的公正性。

史美伦进一步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公司文化的历史相对较短,国企改制上市多数是“形至而实不至”;很多上市公司的表现不像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运作更像是一个政府部门;上市公司管理层由省级或地方政府任命,这使得他们不是向股东负责,而是向地方政府负责;上市公司没有能力或不愿意与其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和资产上分开,这些控股股东多数是上市公司过去的主管部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从而导致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朱从玖指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存在不少问题,比较突出的有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独立性不强、缺乏有效的聘选机制、监事会的作用有限、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公司控制权市场尚未形成、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问责机制、小股东利益保护不足、未形成比较成熟的股东文化和公司治理文化等十个方面。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布鲁斯莫利认为,中国在公司治理方面与其他亚洲国家有着很多共同的特征。中国公司治理机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对国有企业管理和经营自主权缺乏法律依据,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监管者职能不够明确;预算约束不力;对企业履行债务责任和破产程序上缺乏有力的监管;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和法律机构发展不完善;法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缺乏协调。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得到迅速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从证券市场诞生之初的十几家,发展到当前的1151家;截至2001年8月31日,总市值已达4.8万亿元;投资者开户数也从1995年底的1242万户增加到现在的6500万户。与此同时,证券投资基金不断完善,股票交易主要技术手段已达世界先进水平。股票市场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即将加入WTO的现实,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出了紧迫的任务。

国务院体改办副主任李剑阁指出,加入WTO后,中国企业必将更广泛地融入全球经济潮流。建立一套即符合国际规范、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机制,是一项必要而又迫切的任务。

在中国证监会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国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国际著名投资银行举办的“中国上市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公司治理大会”上,史美伦强调: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外国的中介组织和机构投资者会参与到国内市场中来;国内与外国的证券公司将设立合资企业;外国公司将被许可从事与国内公司同样的业务,外国投资者将直接投资国内市场;全球化也表明中国的公司将要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公司竞争;全球化还意味着国内投资者将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中国的公司只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才能抵御和面对全球化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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