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法官有了职业道德准则

2001-10-19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苏雅琴记者 张传亚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18日电最高人民法院今天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这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法院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重大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识到建立一套科学、完整、严格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法官的刑事责任、纪律责任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对职业道德责任的规定相对软弱。近年来,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对法官的作风和素质提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集中在法官的职业道德上。

《准则》全文共规定了六项基本准则,五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和约束户外活动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所有法官认真学习和理解《准则》精神,对照《准则》查找差距,加强职业道德实施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值班总编推荐] 以劳动谱写时代华章

[值班总编推荐] 青年的朋友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让青春在科技创新中焕发更加绚丽 ...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