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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创建文明小城镇

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座谈会提出
2001-11-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廊坊11月1日电(记者 蔺玉堂)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座谈会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代表和部分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代表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总结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历程,交流了各地创建文明小城镇的经验。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建制镇已由1978年的2173个增加到20312个,有2亿多人生活在小城镇。小城镇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乡镇企业、繁荣农村贸易、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在推进小城镇两个文明建设中创造了很多好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发、轻环境,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有的小城镇居民文化生活贫乏,封建迷信抬头,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刑事犯罪时有发生。因此,创建文明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小城镇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小城镇人口素质全面提高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小城镇两个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措施。

中宣部副部长刘鹏在座谈会上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七一”重要讲话和六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创建工作的全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坚持德治和法制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在建设,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持之以恒,把小城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要围绕提高文明程度、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三位一体”的目标,着重抓好“五个加强、五个促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城镇居民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城镇文化建设,促进城镇居民文化生活进一步活跃;加强城镇环境建设,促进镇容镇貌进一步美化;加强综合治理,促进小城镇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强优质规范服务,促进小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各级领导要认真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既要有高起点,又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超越当地财力和居民承受能力盲目攀比。不能搞任何形式的摊派和脱离实际的升级达标活动,加重城镇居民负担。各地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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