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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处方药明年2月起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2001-11-1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范又)从2002年2月1日起,包括治疗心绞痛、高血压、肝炎和糖尿病在内的六类处方药将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就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和审批六类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申请;这六类处方药中已经通过审批的药品广告,而且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从2002年2月1日起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这六类处方药分别是:用于治疗心绞痛的处方药、用于治疗高血压的处方药、用于治疗肝炎的处方药、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以及非抗生素类抗感染处方药和激素类处方药。

对于1997年1月1日之后首次批准上市的新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上述六类处方药广告的规定进行管理;新药上市满五年后,如果被确定为非处方药品种,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在大众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据了解,今年4月1日、10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两次确定部分处方药不许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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