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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与行政改革

2001-11-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由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和北京太平洋国际战略研究所主办的制度创新与政府管理制度学术研讨会,11月3日在京举行。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唐铁汉及王伟、信春鹰、徐鸿武、吴江、李晓西、刘鹏辉等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说,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了制度创新,在十五届六中全会上又指出,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建设是最根本的。全党要不断探索有利于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新办法新制度。江泽民同志的讲话,为制度创新和深化行政改革明确了指导思想,指明了方向。

与会同志指出,坚持制度创新,深化行政改革,要着眼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世纪加快发展有赖于深化改革,深化改革要注重制度创新,创新本身就是改革。我们进行的制度创新是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出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与会同志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国行政改革和体制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二是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三是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了政府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四是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但是,也应该看到,行政改革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具有渐进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当前,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传统观念的惰性、利益机制的刚性交织在一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已有的不适应的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进一步扩大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使政府职能转变具有复杂性;行政改革需要付出成本,要充分考虑人们的心理承受力,当条件和环境不具备的时候,改革就难以深入。

与会同志指出,深化行政改革,实现制度创新必须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改革是要摆脱旧观念、旧模式、旧体制的束缚,代之以新思维、新模式和新体制。因此,要强调“三个解放”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同时,还要借鉴国外行政改革的可行的做法。行政改革和制度创新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的总目标,始终着眼于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基层民主,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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