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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企业应尽快熟悉和掌握WTO规则

专家学者呼吁
2001-11-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李瑞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李瑞英)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和科研机构的数十名专家学者在今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加入WTO对我国特别是对产业企业影响课题座谈会上指出,在我国加入WTO后,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在实践中尽快熟悉和掌握WTO的多边贸易规则及必要的立法手段,以维护我们国家的利益。

专家学者认为,我国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增长,为加入WTO奠定了基础,但是,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首先是现实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并不合理。国际经济秩序和经济全球化的规则事实上控制在经济总量大、实力强的少数发达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显然处于不利地位。第二,加入WTO不仅仅是关税水平的降低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同时也要求政府改革和转变管理经济的方式,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一系列制度性的安排应与WTO的规则接轨。第三,我国现有工业结构不合理,不适应WTO的竞争要求。其突出表现在,目前我国只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具有比较优势,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缺乏竞争优势。第四,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在制造业领域,缺少能够与工业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并列的大企业。第五,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弱。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多数核心技术控制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这些情况表明,我国加入WTO,面临着更激烈的竞争与挑战。

专家学者强调,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教训看,对本国产业的过度保护,其结果是保护了落后,进一步拉大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并失去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一些行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恰恰是在一种开放和激烈竞争条件下发展起来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压力转变为动力。企业的立足点不应期待政府的保护政策和保护期限的延长,而应培育和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政府的责任主要是继续推动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体制环境。中国入世的核心是“政府入世”,而政府行政性审批改革是重要的一步。政府职能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应是:由对经济活动介入过深、干预过多的状况转变到宏观调控、规范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来;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将重点转移到维护国家和经济安全上来;由大量使用随机的行政手段,转到法律法规为主体的管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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