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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风格的民族音像业(下)

音像天地
2001-11-28 来源:光明日报 张新建 我有话说

音像制品是物化形态的精神文化产品,是传播中国先进文化的载体和媒介。中国民族音像业应当努力掌握和发展现代传播手段,整合现有音像制品分销资源,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动先进文化的传播。

首先,我们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音像制品三级批发制和集贸市场的经营模式,发展音像超市和连锁经营,建立传播先进文化的音像制品分销网络。长期以来,中国音像制品流通领域实行总批发和省地市三级批发制,音像制品经过层级批发环节,进入零售店向消费者销售。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各地采取招商、出租店铺的办法,建立了集市贸易形式的音像城。由于一哄而起,疏于管理,致使这些集中场所经营秩序混乱,走私盗版活动猖獗,终于走上了被政府关闭的不归路。实践证明,这种批发为主或批零兼营的集贸市场是小商品的经营模式,不适于音像制品的现代流通。音像制品的分销应当学习和借鉴外国先进的营销模式和科学的管理方法,重点发展音像超市和连锁经营。在城市商业区,开办较大规模的音像超市,选择其中经营管理规范的超市作为区域性音像制品集中配送中心,满足零售商的需求。积极发展音像制品分销的连锁企业,音像连锁企业在中心城市建立大型形象示范店和连锁店的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区域,在中小城市和乡镇,建立面向基层群众的音像连锁店,形成布局适当、结构合理的音像制品分销网络。

第二,要改变现有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店档的小、乱、散、差、多的局面,建立传播先进文化的音像制品分销主渠道。要积极支持国有音像出版、发行单位做强做大,形成出版发行一体化、市场分销网络化的音像企业集团,成为音像制品分销的主渠道。要通过改制、转型、重组、兼并、联合等多种形式,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现有的音像发行单位,吸收社会资本和民营音像企业参与音像制品分销渠道和分销网络的建设,形成大型音像产业“航空母舰”,产生规模和规范效应,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发行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要抓住网络技术革命的契机,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音像制品,创造高科技的分销渠道和利用平台。随着电子商务的扩大和因特网用户的增加,网上销售音像制品大幅度提高。同时我们也密切关注着宽带网络发展对于现有视听物理产品、发行渠道和分销方式带来的悄然变化。随着VOD音像节目视频点播系统的崛起,一部分消费者必将转向追求VOD视听产品。但是VOD只是一种高新技术的传输手段,VOD必须与丰富的音像节目源和新技术载体相结合,才能使虚拟的传输手段变为现实的市场存在,这就为音像节目创造了跨媒体、跨载体传播的广阔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VOD不是音像业的掘墓者,而是为音像制品分销和传播插上了现代高新技术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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