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赠票泛滥堪忧

见仁见智
2001-12-05 来源:光明日报 袁敏杰 我有话说

有媒体报道,今年秋天举办的第四届北京国际音乐节有四成是赠票。而一位音乐节组委会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说:“何止四成,甚至有时会超过六成。”

音乐节赠票如此之多,如此“慷慨”,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其实,大量赠票现象,并非北京国际音乐节所独有,几乎各地各类演出活动皆如此“操作”,已成为一种“中国特色”。平心而论,一些演出活动,适当的、少量的、必要的赠票,是可以理解的。但大量的赠票,就很不正常了,其负面效应不容忽视。其一,由于大量赠票,不得不抬高票价,使广大普通观众“望票兴叹”,而将大量低收入观众拒之门外。其二,大量赠票,无疑增加了艺术团体、演出活动组织者及有关方面的经济负担。其三,大量赠票,“培养”、“养活”了票贩子。据一位长期在音乐厅工作的人员说,一些票贩子已经以此为职业,他们靠贱买贵卖赚钱,有时一晚上就能赚上千元。他们一般以半价或稍高的价位买来赠票,转手再以票款的全额卖出。其四,大量赠票,助长了社会特权现象。很显然,能得到、拿到、搞到赠票的,绝不是普通百姓,而是一些官员、名人,亦即有“社会身份和地位”的人,还有一些权力部门的人员。这显然是一种特权现象、不良风气。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分配不公、一种腐败现象。其五,更重要、更有害的是,大量赠票,不利于培育文化演出市场,不利于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这是不言而喻的。

赠票泛滥堪忧,应采取积极措施遏制。笔者建议:有关方面应制定相关措施与纪律,规范文化演出市场,制止赠票;文艺团体、文艺演出活动操办者应自重、自立、自强,按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不送赠票;各级官员、社会名人及有关权力部门人员应自重自律,不接受和不索取赠票,不白看演出,这也是一种人格德操修养。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