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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不能在网络中迷失

2001-12-12 来源:光明日报 李贤民 我有话说

网络,并非仅仅是一种技术,实质上是一场技术革命。基于此,对网络进行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分析,构成了当前学术界的一大热点。

在网络上,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西方发达国家在网络上处于垄断地位。在网络中,人们不难感到,强烈的“美国色彩”正在通过比特,突破国家种族的界限,软化着异质文化,影响着那里的价值判断。网络环境中的异质文化与本土的激烈冲突,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关注。

面对网络文化中异质文化的渗透,面对文化霸权依仗着的信息技术强大和领先,以另一种“强制”方式侵入别国,所有发展中国家大概都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不能拒绝被“格式化”,二是不甘被“格式化”。

笔者认为,所谓的网络文化不应当也不可能是全球绝对统一的文化,网络文化应当是一个具体的有特殊内涵的文化概念,超民族的网络文化是不存在的。可以说,实现传统文化向网络文化转型的民族或国家,其网络文化都是具体的、特殊的、丰富的,而不可能是超民族超国家的一般性文化。

人们常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换言之,越是具有民族国家内涵的网络文化才是真正的网络文化。因此,网络文化的要领与传统文化的具体形态的转型是并不矛盾的。人们看到的网络化时代的文化具有其特殊的性质,往往以为网络文化就是一种彻底西化的文化,这实际是极大的误解。任何具体的特殊的传统文化,只要它能够使自己数字化就可以转化为网络文化。而使自己数字化,应该是任何传统文化自身为了适应发展的社会所具有的意向性。

在网络环境中,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将会呈现出兼具统一性和多样化的特点,而不会是以消除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为前提的独一无二的同质化的文化,更不会是在全世界普及化的资本主义文化。这是因为世界各国各民族有独特的历史经验、精神记忆和文化性格,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各自独特的现实生存环境和现实问题。在网络环境中,各民族的文化相互激荡将十分复杂,这也恰恰表明文化的民族精神与开放意识具有历史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网络环境中民族文化的一种品格。重要的趋势是,在相互的碰撞、交流中既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又认识到其他民族的价值。对于某一个民族来说,网络文化最终只能是根植于民族传统的土壤,由独特的传统经过独特的创造性转化过程而生长起来的文化;对全人类来说,网络文化最终只能是多元化文化的一种共性的东西,而不是所有文化同质化的结果。

因此,在异质文化同本土文化激烈冲突的今天,建立民族文化中对信任的崇尚,对共同理想的追求,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在新世纪中保持独立的关键,也是我们对网络环境进行人文审视的真正意义所在。同时,网络环境中信息传播的空前开放自由,为人们带来太多的信息选择而导致了信息选择的缺乏,因而,国家网络文化发展的法律、法规的部署制定迫在眉睫,政府的文化宣传倡导至关重要。值得欣喜的是,网络文化的研究和建设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经济贸易可以实现全球化,科学技术也可以遵循世界共同标准,但民族文化必须在世界文化的交流中,在网络环境中,保持自己鲜明的特质和品格。正如尼葛洛庞帝坦言:我们必须在前所未有的地方找到新的希望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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