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外汇贷款:留学生的保护神

2001-12-14 来源:光明日报 温源 我有话说

近日正为无钱交纳美国肯特大学学费而愁眉不展的小孙却将在不久获得一笔“意外之财”——在一位亲戚答应为他担保后,他将获得中国银行为其提供的一笔三点五万美元的出国留学外汇贷款,他也因此成为中国银行出国留学外汇贷款业务的首批受惠者。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十一月下旬,中国银行的出国留学外汇贷款已率先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西安、武汉等城市开办,目前大部分贷款都在审批的过程中。在总结试办经验的基础上,该业务今后将陆续向其它省会城市及经济条件好、教育程度高的大城市推广。

据了解,中国银行出国留学外汇贷款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贷外汇还外汇;二是必须提供有效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包括:借款人必须是到国外攻读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贷款金额在出国留学所需学杂费和正常生活费用的百分之八十以内;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四万美元。

由于中国银行在海外有众多分支机构和广泛的代理行,留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直接汇入留学人员就读学校指定账户,生活费部分可根据留学人员要求选择办理长城国际信用卡、旅行支票、汇票等携带或分期汇入留学人员就读学校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或代理行,留学人员可以凭有关证明支取。

由于出国留学外汇贷款坚持“贷外汇还外汇”的原则,既可以减轻国家向出国留学人员的直接供汇压力,同时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依靠自己的经济收入偿还贷款,可以保证外汇资金的回收。贷款的利差收入在平衡个别贷款损失后可为国家增创外汇收入。

业内人士称,开办出国留学外汇贷款业务,可以解决高学历、高素质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外汇资金需求,为出国留学人员的正当外汇需求开辟合法渠道,有助于配合外汇管理部门打击外汇黑市交易,整顿我国外汇市场。据悉,截至目前,中国银行发放的出国留学人员贷款余额已接近二亿元,尚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